本指南重點:(1)營養治療指征;(2)腸內營養適應證;(3)腸外營養適應證。
胰腺炎患者存在營養風險,應當進行營養篩查。對於輕中度患者,推薦鎮痛劑、靜脈補液,從開始禁食逐漸過渡到日常飲食(一般3 ~4 d)。輕中度胰腺炎一般無需營養治療,除非出現並發症。預期禁食時間超過5 ~7 d 應當考慮營養治療,無需考慮疾病嚴重程度。重症胰腺炎是早期營養治療的指征。
腸內營養通常優於腸外營養,隻要可能就要先從前者開始。當出現諸如腸瘺、腹水、假性囊腫等胰腺並發症應當開始腸內營養,其持續輸注優於間斷輸注或推注,其也可使用鼻胃管。考慮中長鏈脂肪乳的短肽製劑改善腸內營養耐受性。
具有營養治療指征,當腸內營養禁忌或不能耐受時使用腸外營養。隻要基礎甘油三酯低於400 mg/dl(4.4 mmol/L),且無高脂血症病史,通常靜注脂肪乳安全並能耐受。葡萄糖是最主要的碳水化合物來源,血糖控製盡可能接近正常。考慮應用穀氨酰胺(0.30 g/kg 丙氨酰- 穀氨酰胺二肽)。應注意避免過度喂養。
ASPEN
JPEN J Parenter Enteral Nutr. 2012,36.: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