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苷和核苷酸類藥物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停藥標準的探討

作者:小閃 整理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16-07-15

近日,濟寧市傳染病醫院陳合民等發文,旨在探討核苷核苷酸類藥物(NAs)治療慢性乙型肝炎(CHB)停藥後病毒學複發與停藥時HBsAg定量、HBV DNA載量的關係。研究發現,達到我國《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0年版)》製訂的停藥標準停止抗病毒治療後,CHB的複發與停藥時HBsAg定量、HBV DNA載量有一定關係,參考HBsAg定量和(或)高靈敏度HBV DNA載量作為抗病毒治療的停藥指標,如HBsAg定量≤100 IU/ml、高靈敏度HBV DNA載量<20 IU/ml可達到最大的安全停藥。本研究於2016年06月08日在線發表在《臨床肝膽病雜誌》上。

本研究收集2010年1月-2014年6月於濟寧市傳染病醫院門診經NAs治療達到《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0年版)》製訂的停藥標準計劃停藥的CHB患者205例。停藥前檢測HBsAg定量、HBV DNA載量,其中HBV DNA<103 IU/ml的采用Roche COBAS TaqMan 480Ⅱ PCR進一步檢測高靈敏度HBV DNA載量。停藥後隨訪1年,HBV DNA載量>103 IU/ml定義為病毒學複發。計數資料組間比較采用χ2檢驗和Fisher精確檢驗。

停藥1年所有CHB患者的總病毒學複發率為65.9%(135/205)。20%(41/205)患者HBV DNA>103 IU/ml。HBsAg定量≤100 IU/ml患者的複發率為23.9%(11/46),>100 IU/ml患者的複發率為78.0%(124/159),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46.4,P<0.0001)。高靈敏度HBV DNA載量<20 IU/ml患者的複發率為56.4%(62/110),≥20 IU/ml患者的複發率為76.8%(73/95),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9.5,P=0.002)。同時符合HBsAg定量≤100 IU/ml、高靈敏度HBV DNA定量<20 IU/ml的患者複發率為14.3%(5/35),餘下患者複發率為76.5%(130/170),兩組比較差異有統計學意義(χ2=49.9,P<0.0001)。

關鍵字:核苷,核苷酸類,藥物,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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