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對妊娠期甲狀腺疾病認識的不斷深入以及相關知識的逐步普及,越來越多的育齡女性關注圍妊娠期的甲狀腺健康。本版通過一個實際案例,將內分泌醫生和婦產科醫生在臨床上最常被谘詢的內容――妊娠期甲狀腺疾病的篩、防、治這三個重要環節進行詳細闡述。
案例
張女士今年32歲,現計劃懷孕。其母親患有“橋本甲狀腺炎、甲狀腺功能減退症(甲減)”,現在每天服用左旋甲狀腺素治療。在母親的建議和陪同下,張女士來到內分泌科門診,谘詢醫生懷孕前和懷孕期間的注意事項。主要為以下3個問題:
1.懷孕之前需要進行甲狀腺的相關檢查嗎?
2.如何預防懷孕期間出現甲狀腺功能亢進(甲亢)或甲減?3.若懷孕期間出現甲狀腺功能異常,如何治療?
問題1篩查――需明確策略及人群
是否對某一健康問題進行篩查,需要考慮多項因素(表1)。從衛生經濟學角度考慮,良好的篩查項目應該能讓大部分無症狀的個體也獲益,必須有可靠、便利的測試手段以劃定需要幹預的群體,幹預策略也必須簡單易行而有效。對比這些衡量因素,妊娠期甲狀腺疾病符合應予篩查的條件。
表1某一健康問題是否需要篩查的衡量因素
雖然目前對“妊娠期甲狀腺疾病應該篩查”的觀點沒有太多爭議,但就“應在哪些人群中展開篩查”尚未達成一致。一種觀點認為應對所有妊娠女性進行篩查(即普遍篩查),而另一種觀點則建議僅對有危險因素的妊娠女性進行篩查(即目標病例篩查)。
在歐美的妊娠期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中,主推目標病例篩查策略,首要原因在於迄今為止尚無證據表明普遍篩查策略能夠改善人群預後。這些指南指出了可能從篩查中獲益的妊娠女性(圖1)。但是,維迪亞(Vaidya)等評估妊娠期間目標病例篩查策略和普遍篩查策略的效果後發現,采用前者將導致30%的甲減婦女和69%的甲亢婦女漏診;中國醫科大學團隊的研究也報道:目標病例篩查策略導致我國妊娠女性中81.6%的甲減和80.4%的甲亢病例漏診。由此可見,僅針對高危人群的篩查策略恐難達到篩查的目的。
圖1妊娠期甲狀腺疾病的危險人群
因此,在2012年發表的中國《妊娠和產後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中,根據我國國情,支持國內有條件的醫院和婦幼保健部門對妊娠早期婦女開展甲狀腺疾病普遍篩查;篩查指標選擇血清促甲狀腺激素(TSH)、遊離T4(FT4)、甲狀腺過氧化酶抗體(TPOAb);篩查時機選擇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在懷孕前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