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診科突發猝死,護士還在玩手機?別讓誤解一次次傷害醫務人員

作者:十六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24-01-31

據四川廣播電視台《四川觀察》欄目報道,有網友稱其母在2023年8月份因腹痛送往成都市第七人民醫院就醫,而後在數小時內於該院急診科內猝死。查看監控後,家屬質疑急診護士在旁玩手機沒有過問母親病情。院方則表示患者的最終死亡原因還是患者自身的身體狀況。

事情發生後,在網絡引起熱議。背後真相究竟如何?
01
打開手機未必是在“玩”
本次成都第七人民醫院所發生的事情,不免讓人回憶起浙江寧波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的相關事件。回看多方媒體報道,2022年7月16日晚,一段護士在搶救病人過程中看手機的視頻受到廣泛關注。
據視頻顯示,醫生正給病床上的孩子做胸部按壓,一旁的護士用手按壓呼吸器幫助孩子呼吸,另一隻手正拿著手機。相關視頻引發關注,不少人認為,護士在搶救病人時看手機不妥;也有人認為護士可能正在用手機聯係工作事宜。
經查,該護士為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兒科副護士長,2022年7月15日上午9時多,一名三歲患兒來象山縣第一人民醫院就診,因病情嚴重,醫院當即組織搶救,從上午11時許開始搶救,12:45時,因搶救無效,與家屬解釋後,家屬簽字同意放棄搶救。鑒於部分其他在場親屬的要求,醫務人員仍繼續實施心肺複蘇等有關措施進行搶救,15:40時,宣布該患兒死亡。
視頻中發生的時間約在14:55時,視頻中的護士長和醫生已連續進行長時間的心肺複蘇操作, 該護士長通過手機免提呼叫另一護士前來協助搶救 呼叫後不久,準備再打給另一位醫生來協助搶救,就在按完手機開鎖密碼後,發現有家屬在病區搶救室拍攝視頻,擔心引起誤解,隨即收起手機。在另一護士到崗協助後,該護士長去現場叫了本想用手機呼叫的醫生前來繼續協助搶救。 該護士長在搶救過程中因工作需要使用手機,並不存在主觀玩手機行為。
02
手機爭論反射出的困境
無獨有偶,上述事情發生後不久,7月22日,又有患者在高平市人民醫院拍下視頻並曝光到網上指責院內醫護,說自己帶孩子就醫取化驗單時,一名醫護人員低頭玩手機,對其置之不理,孩子當時感冒發燒38.6度,很著急。30秒的視頻,隻能看到醫護人員拿著手機坐在屋子裏麵,除此之外,再無太多的信息。但拍攝者言語中滿是憤怒,充滿了正義,一口咬定這名醫護玩忽職守,隻顧玩手機,不為患者服務。
隨後, 該醫院檢驗科工作人員回應,被拍玩手機的醫護係院方實習生,當時處於下班時間。科室已開會告知,以後嚴禁在科室內玩手機。
事實上,現階段隨著智能手機功能越來越豐富,已廣泛被社會擁有和使用,同樣智能信息化也遍及了醫療行業。新型培訓考核、醫療APP注冊、設備二維碼標識等都需要手機的輔助。
事實上,關於醫護人員在工作期間是否應該使用的手機的討論在長期存在。這個問題的探討不僅困擾我國的廣大護士,國外護理界也同樣有此問題和討論。美國注冊護士瑪吉·西奧科說,在美國,護士們用病房配備的專用手機接打電話。
部分業內人士認為,醫院應有限製地使用手機。那麼,如何更安全、更有效地使用手機呢?醫院首先製定並實施有關手機使用的政策,從提高患者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出發,而且要定期進行審查和監督政策的執行情況。這些政策應包括什麼時候需要把手機調成靜音模式,什麼時候以及如何清洗手機,打給護士的電話如何轉到護士站——特別是當其他工作人員需要參與病人護理會診時。當然,還要有具體的執行標準和違反規定後的懲罰措施。
但現實中,手機又像聽診器一樣,幾乎成為醫護人員的一個臨床必備工具,也成了所有醫務人員必不可少的辦公終端。哪家醫院的每個科都有工作群,很多重要的消息都是在群裏發布。手機不僅承擔著接收單位的重要信息通知,醫生群,醫護群,全省甚至全國的專委會的重要通知,還通過手機完成一些相關的答題,以及查看一些國家的大政方針等等。現今,日常工作絕大多數事情,都是通過手機完成的。目前,部分醫院為解決此類問題,已經給醫生配備了專用PAD,來進行入院信息掃描、護理記錄等工作。 但更多情況下,醫生仍然需要使用個人手機來完成相關工作,而手機所帶來的問題和糾紛也難免出現。 不少醫生表示,在實際工作中,其實經常陷入這樣的兩難。
03
別讓誤解一次次傷害醫務人員
本次成都第七人民醫院所發生事件的起因與經過目前尚不明確,但不可否認的是,由於醫療體係的專業性和特殊性,誤解給醫護人員帶來的傷害其實屢見不鮮,其中部分甚至演變成了惡劣的傷醫事件。
我們一方麵要促進醫護人員規範執業,保障醫療安全和患者權益;另一方麵,要促進全社會遵守醫院的醫療秩序和規章製度,為醫務人員營造一個安全、和諧、尊重的執業環境,這樣最終受益的是我們每一個人。
2020年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定: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對於擾亂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場所秩序,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的,都要受到法律懲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保護醫生也是保護我們自己,別讓誤解一次又一次傷害醫務人員。
來源:醫學論壇網

作者:十六

編輯:半夏

審校:清揚

關鍵字: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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