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在急性創傷患者救治中正在快速開展,但美國費城Temple大學醫學院Seamon等,回顧了該院創傷中心在2000-2005年間連續救治的180例胸部貫通傷病人,發現過多的院前急救措施反而會降低重症貫通傷患者的生存率。(J Trauma 2007,63:113)
根據轉運方式不同,研究者將入選病例分為兩組。88例由緊急醫療服務(EMS)機構送抵醫院,平均送抵時間是19分鍾。92例由警察或私家車送抵。患者在年齡、性別、創傷發生的年份、受傷機製、受傷部位、院外生命征象、到院時生命征象、Glasgow評分、創傷嚴重度評分等基本信息上沒有統計學差異。88例EMS送抵醫院中的7例(8.0%)最終傷愈出院。92例由警察或私家車送抵中有16例(17.4 %)最終生存。
EMS運送的病人有78例(88.6%)接受了院前救護,包括頸托、外周靜脈置管和氣管插管,累計137項操作。警察或私人運送的病人則沒有接受院前救護。多元回歸分析發現,院前救護可能為獨立的致死因素,其中每個操作可使患者在住院內的死亡風險增加2.63倍(OR=0.38,P=0.0096)。
研究者認為,盡管院前醫護人員救治措施已經非常高效,但那些操作仍然會延長運送至醫院的時間。而對某些嚴重的失血性休克患者,外周靜脈置管開通靜脈通路已經起不到多大作用,因為液體丟失的速度快於外周靜脈供給的速度。
胸外按壓在胸部貫通傷中的作用也存在爭議,開胸後的心髒按壓肯定更有效,但EMS人員往往會首先采取心肺複蘇(CPR),而警察等卻很少實施。
由此推論,對重症貫通傷需要急診開胸手術的患者,實施院前急救對其生存率有不利影響。在這種情況下,醫護人員轉運病人時應隻進行最簡單的處理並迅速送至醫院。(李瀟 李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