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長玉教授在會議現場
■辯題背景
降糖藥物心血管安全性是糖尿病領域長期被關注的焦點,“保心”還是“降糖”成了糖尿病患者不得不麵對的無奈選擇。作為藥物監管機構,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FDA)在保障糖尿病患者用藥安全方麵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
6月26日,千名參會者齊聚Chapin Theater,聆聽尼森(Nissen)教授與前FDA官員奧爾洛夫(Orloff)教授以“FDA是否須對降糖新藥的心血管安全性采取更嚴格的措施”為題展開的一場激辯,被推上風口浪尖的不僅是那些存在心血管安全隱患的降糖藥物,還有FDA。
降糖新藥心血管安全:FDA應嚴控?
正方 Nissen教授從上世紀70年代的美國大學組糖尿病課題(UGDP)研究切入,追溯了降糖藥物心血管安全性疑慮的由來。UGDP研究結果發現,甲磺丁脲預防和延緩2型糖尿病患者血管並發症同時顯著升高心血管死亡風險。無獨有偶,早期的雙胍類藥物也存在心血管安全隱患。
Nissen教授指出,太多降糖藥是基於替代指標而並非臨床預後被獲準上市的。FDA長期處於“以血糖為中心”的誤區,促使“藥物能降糖就必然能改善臨床預後”的錯誤觀念愈演愈烈。降糖藥物對心血管預後的影響,唯有通過心髒預後相關性分析才能辨別。
Nissen教授還提議,FDA須要求所有糖尿病新藥出具心血管安全性數據。藥物上市前試驗須表明心血管風險比不大於1.8(相當於觀察約120例心髒事件和延遲新藥入市6~12個月),上市後預後試驗須表明心血管風險比不大於1.3。醫患雙方需要更安全有效的藥物。
(陳婕根據對 潘長玉 教授采訪整理)
反方 Orloff不認同FDA要求每一種糖尿病新藥均出具心血管安全性數據的做法。他認為此次辯論在於探討強製執行一種實驗性藥物審批製度的明智性與可行性,不顧藥物種類和作用機製而一味要求進行心血管安全性檢測的做法不合理,也浪費成本。此外,Orloff還強調應對降糖藥物的不良反應分類,區別對待不具有潛在心血管作用機製的藥物。這種做法不僅有利於消除人們對降糖藥物心血管安全性的擔憂,而且更符合有限的資源分配原則,總之,FDA在決策時應具體分析。
(陳婕 整理)
■專家視角
解放軍總醫院潘長玉教授
降糖藥物的心血管安全性是一個紛繁複雜的話題,目前尚無定論。糖尿病患者合並心血管疾病多見,導致降糖藥物的心血管安全性研究可能受到多種混雜因素影響。Nissen教授2007年發表的薈萃分析揭示了羅格列酮的心血管安全隱患,但該分析存在一定缺陷,尤其未分析用藥至心血管事件發生時間,因此無法確定藥物與心血管事件增加的必然聯係。之後Nissen教授也並未提供進一步證據支持自己的觀點,正在進行中的維生素D幹預的TZD評估(TIDE)研究頭對頭比較了羅格列酮與吡格列酮的心血管安全性,或能提供更具說服力的證據。總之,醫學進步源於提出問題、深入探索並解決問題,就此而言,Nissen教授提出降糖藥物心血管安全性的話題無疑具有積極意義,有利於提高人們對藥物安全性的重視,從而使糖尿病患者獲得更安全有效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