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國家基本公共衛生項目的落實,2009年10月10日,原衛生部印發了《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範(2009版)》,要求各地在執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時遵照執行。2011年進行了修訂,界定了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服務要求、考核指標以及相關健康管理表格。
1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老年人健康管理技術規範》(2015年版),該標準將於2016年4月1日起施行。附件可下載文件。
本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務規範》以(2011年版)(以下簡稱“服務規範”)為依據,由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中國社區衛生協會、首都兒科研究所、北京醫院以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起草,以在總結項目前期實施經驗及國內外研究成果基礎上,經相關專家、衛生行政管理人員、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多次論證,對“服務規範”的內容和要求進行細化和具體化,形成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老年人健康管理技術規範》。
標準主要內容
1、適用範圍:適用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時對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基本要求。中年人的健康管理可參照使用。
2、老年人健康管理隨訪流程:規定了每次健康管理的內容和程序。
3、老年人健康管理內容:涉及健康信息采集,健康狀態評估以及健康指導等內容。
4、老年人健康管理檢查的相關技術:包括體格檢查規範、常規檢查異常發現的處理、腫瘤篩查、健康教育、疾病預防、雙向轉診以及老年人管理工作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