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朱琦、劉濤和張永慧等人共同發表論文,旨在評估廣東省各區縣對於洪災的脆弱性。 研究指出廣東省不同地區洪災脆弱性差異較大,洪災防控應當優先考慮脆弱地區。該文章發表在2012年11月第46卷11期的《中華預防醫學雜誌》上。
利用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2010年廣東統計年鑒、2010年廣東衛生統計年鑒、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信息係統的數據。采用主、客觀方法確定各指標的權重,分別計算出各個地區的洪災脆弱性(VI),最後將兩種不同權重賦值方法得到的結果進行比較。
確定13個條目作為洪災脆弱性評估的指標,包括6個敏感性條目、5個適應性條目和2個暴露性條目。占權重較大的指標(主觀權重/客觀權重)為:≥65歲人口比例(0.31/0.30),≤4歲人口比例(0.16/0.23),嬰兒死亡率(0.18/0.20),人均國內生產總值(0.33/0.21),文盲占15歲以上人口比例(0.19/0.28),洪災曆史發生頻率(0.75/0.75)。采用主觀權重方法計算的洪災VI的平均值為0.35,標準差為0.10;采用客觀權重方法計算的平均值為0.31,標準差為0.08,兩種權重賦值方法計算得到的VI具有很高的一致性(ICC = 0.975,P<0.01)。從廣東省整體情況來看,VI在0.30~0.39範圍內的區縣較多,主觀VI >0.50或客觀VI >0.40的地區需要重點防範洪災,包括沿海部分地區、北江流域地區、東江的東部支流地區以及珠三角北部地區,其中梅州市大埔縣,茂名市的電白縣和茂港區是洪災脆弱性較高的3個地區,VI值分別為(主觀VI/客觀VI)0.55/0.45、0.54/0.48、0.54/0.48。河源、東莞、肇慶、惠州的部分區縣洪災脆弱性較低,其中河源市源城區對於洪災的脆弱性最低,其次是東莞市區、肇慶市的端州區和廣寧縣,VI值分別為(主觀VI/客觀VI):0.15/0.12、0.18/0.16、0.18/0.16、0.17/0.15。不同脆弱性等級的地區指標存在差異(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