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當前我國核事故應急的新形勢,進一步做好核事故和輻射事故衛生應急工作,衛生部部組織相關專家對《衛生部核事故與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衛法監發〔2003〕53號)進行了修訂,並印發全國。
關鍵字:核事故,輻射,衛生應急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