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濟武教授接受采訪時談到“輸血是‘雙刃劍’”。但他強調,國家已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多年,並陸續推出有關血液采集、檢測、保存、發放、輸血等多個環節的規範和管理辦法,隻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去采血、用血,就能將輸血風險降至最低。采訪當天,作為北京市臨床輸血質量管理控製和改進中心主任的宮教授還在安排即將進行的北京市臨床輸血檢查工作。他說,北京市發生輸血後丙型肝炎的案例非常少,這與北京市對血液管理進行嚴格控製分不開。
輸血潛在的風險
宮教授談到,輸血療法在臨床救治和急症搶救中的意義重大,但由於輸血相關傳染性疾病及輸血不良反應,我們不得不說輸血是“雙刃劍”。臨床醫生必須意識到使用血液成分或製劑絕非“有益無害”。
目前,采血時對獻血員進行初篩,血液真正入庫前還要進行兩次檢測,包括對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乙肝病毒(HBV)、丙肝病毒(HCV)及梅毒等檢測。以對HCV的檢測為例,目前采供血機構按國家規定的檢測方法是酶聯免疫法(ELISA)檢測HCV抗體,這種方法存在一個潛在的風險,就是漏掉感染HCV後卻處於“窗口期”的感染者,且以ELISA的靈敏度來推算,“窗口期”約為22天,即使采用其他方法來檢測,窗口期也為7~10天。HIV和HBV與HCV相似,隻是窗口期天數不同。此外,可能還存在人類目前無法認識也無法檢測的病毒。
臨床醫生應加強輸血風險意識
宮教授指出,由於目前對血液的有限認識和檢測技術限製及血液固有免疫學特征所造成的風險尚存在,臨床醫師要有風險意識,必須嚴格掌握輸血適應證,在保護患者的同時,保護自己。不僅通過嚴格檢測等手段,還要臨床醫生嚴格把關,最大限度地保證臨床輸血安全,降低輸血風險帶給患者的相關危害。
首先,嚴格按照輸血指征選擇合適的血液成分和輸血時機。衛生部頒布的《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試行)》第11條規定,凡患者血紅蛋白低於100 g/L和紅細胞壓積低於30%屬輸血適應證。對於單獨的血液成分輸血適應證還有不同的規定。
其次,按照規範的醫療流程安排輸血。例如,在輸血前簽署“輸血知情同意書”和留取血液標本進行檢測,尤其是記錄好輸血前留取血樣的時間;對輸血指征等進行合理的病曆記錄。
最後,根據特定患者的治療效果安排輸血。由於輸血的免疫抑製作用,其有促使腫瘤複發和增加術後感染幾率的影響,故對特定患者群體的輸血指征控製意義重大,特別應重視對腫瘤患者手術時輸血控製。
宮教授最後特別強調,血液是極為重要的稀缺醫療資源,輸血中的風險是所有國家醫療風險管理中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嚴格控製,以保證血液和血液製品的使用更加有效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