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諾貝爾遺囑,在評選的整個過程中,獲獎人不受任何國籍、民族、意識形態和宗教的影響,評選的唯一標準是成就的大小。 遵照諾貝爾遺囑,物理獎和化學獎由瑞典皇家科學院評定,生理或醫學獎由瑞典皇家卡羅林醫學院評定,文學獎由瑞典文學院評定,和平獎由挪威議會選出。經濟獎委托瑞典皇家科學院評定。每個授獎單位設有一個由5人組成的諾貝爾委員會負責評選工作,該委員會三年一屆。其評選過程為: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項諾貝爾獎推薦的候選人。通常每年推薦的候選人有1000—2000人。
——具有推薦候選人資格的有:先前的諾貝爾獎獲得者、諾貝爾獎評委會委員、特別指定的大學教授、諾貝爾獎評委會特邀教授、作家協會主席(文學獎)、國際性會議和組織(和平獎)。
——不得毛遂自薦。
——瑞典政府和挪威政府無權幹涉諾貝爾獎的評選工作,不能表示支持或反對被推薦的候選人。
——2月1日起,各項諾貝爾獎評委會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篩選、審定,工作情況嚴加保密。
——10月中旬,公布各項諾貝爾獎獲得者名單。
——12月10日是諾貝爾逝世紀念日,這天在斯德哥爾摩和奧斯陸分別隆重舉行諾貝爾獎頒發儀式,瑞典國王及王後出席並授獎。 諾貝爾獎沒有數學獎,流傳最廣的傳說是因為他喜歡的人和一個數學家在一起了。不過這隻是一個傳說,實際上諾貝爾認為應該把獎授予在實際應用上能造福於人類的傑出人物,而不是數學這種極為抽象的事理。
從1974年開始,諾貝爾基金會規定,諾貝爾獎原則上不能授予已去世的人。 與許多電影獎項及文學大獎不同,諾貝爾獎遵循的原則是,除了公布最終獲獎者的名字外,凡作為候選人的科學家名字都不對外公開,並設置了50年的保密期。因此,對於每年可能出現的各種“風聲”,說某人獲得提名成為諾貝爾獎候選人,其真實性必須等50年後才能得到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