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了一天的手術麻醉,我照例拿著麻醉知情同意書去訪視次日要手術的患者。到了病房,找到了患者和家屬,一番詢問後就要簽訂麻醉知情同意書了。
可這時候家屬有些排斥了,直接開口問到:“這張紙簽了字以後是不是你們就可以免責了?”我頓時心裏有些許吃驚,但仍舊是耐心地給其講解了有關麻醉知情同意書的有關知識......
以上情況我也遇到過多次,每次我都是耐心地給予講解,直至患者及其家屬明白無誤。這雖說不上是一件大事,卻也反映出部分患者及其家屬對醫護的不信任。所以,我們作為麻醉大夫有必要談一談手術前簽訂的麻醉知情同意書到底是不是一份“免責書”。
言歸正傳。麻醉知情同意書是手術前必須簽署的一份文件,是臨床手術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它是醫療機構和患者之間的一種合同,旨在確保患者在手術過程中得到適當的麻醉和監測,同時也告知患者麻醉風險和可能的並發症。其目的是為了告知患者有關麻醉可能發生的風險及可能的並發症,以便患者理性權衡風險利益並做出知情,最終給予合理的選擇。所以說,有些人認為這份同意書就是一份“免責書”,即醫院或麻醉醫生在手術出現問題時可以免責任,這種觀點其實是一種誤解。
首先,麻醉知情同意書是一份雙方共同簽署的合同,患者在簽字之前應該自己讀懂每一個條款及其意義,並和醫生進行充分溝通,確保自己真正明白麻醉風險及可能的後果。另外,在簽署麻醉同意書之前,患者必須完備的手續包括主管醫生的解釋及溝通、本人簽字同意、相關證明文件審查等,這些都是保障患者權益的關鍵環節。
因此,麻醉知情同意書並不是一份“免責書”,它並不能使醫院或醫生免除責任。雖然同意書中可能會有一些條款提醒患者手術可能出現的麻醉風險和並發症,但這並不意味著醫院或醫生可以在麻醉出現問題時逃避責任。麻醉醫生有義務確保麻醉過程中的安全和質量,如果出現問題,他們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其次,麻醉知情同意書的主要目的是告知患者麻醉的風險和可能的並發症,以便患者能夠做出知情的決定。同意書中的內容均是客觀、真實和詳細的,麻醉醫生應該盡可能地向患者解釋手術的過程和風險,以便患者能夠做出明智的決定。如果麻醉醫生在同意書中隱瞞了某些信息或提供了虛假信息,他們將麵臨法律責任。
再次,麻醉知情同意書並不是一份單方麵的合同,也不是一份一勞永逸的文件,它是一份根據實際情況而不斷變更的文書,是醫院和患者之間的一份雙方合同。在任何時候,患者都有權拒絕麻醉或選擇其它治療方案,或更改麻醉方式或要求進一步解釋和溝通。醫院和麻醉醫生也有義務尊重患者的選擇。而如果出現了麻醉並發症和意外情況,患者也有權利追究醫療事故,他們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由醫院和醫生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後,麻醉知情同意書的目的不是為了把責任推給患者,而是為了保障患者權益和醫生職業道德,促進醫患雙方的信任和合作。患者應該認真閱讀同意書並合理選擇,而麻醉醫生應該嚴格遵循相關標準操作流程,全程保障手術安全。
由上述可知,麻醉知情同意書並不是一份“免責書”,它是醫院和患者之間的一份合同,旨在確保患者在手術過程中得到適當的麻醉和監測,並告知患者手術的風險和可能的並發症。醫生和醫院有義務確保手術過程中的安全和質量,如果出現問題,他們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患者有權拒絕手術或選擇其他治療方案,醫生和醫院也有義務尊重患者的選擇。
總之,麻醉知情同意書是保障患者權益和醫生職業道德不可或缺的一份合同,患者應該認真對待,醫生更應該嚴肅對待,以促進醫患關係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