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投入大量醫療力量和醫療資源開展疫情防治工作,部分非新冠肺炎患者的醫療服務受到一定程度影響。國務院聯防聯控機製今天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分區分級恢複正常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導各地在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的基礎上,加快恢複正常醫療服務,滿足人民群眾看病就醫需求。
一
充分認識恢複正常醫療服務的重要性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投入了大量醫療力量和醫療資源開展疫情防治工作,部分非新冠肺炎患者的醫療服務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各地要充分認識到,恢複正常醫療服務不僅直接關係到患者基本就醫權利保障,關係到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也關係到民生改善和社會和諧穩定。
要將加快恢複正常醫療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需求,作為當前亟待解決的大事要事來抓。在前期分區分級恢複正常醫療服務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結合當地實際,統籌醫療資源,以問題為導向,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醫療機構穩妥有序恢複正常醫療服務,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
二
分區分級盡快恢複正常醫療服務
各地要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落實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要求做好疫情期間醫療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162號),根據本地區劃分的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等級,差異化推進醫療服務恢複工作。
低風險地區盡快全麵恢複醫療服務,門急診、住院、手術、檢驗檢查等工作要全麵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暫停醫療服務。
中風險地區盡快穩妥有序恢複醫療服務,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逐步加大醫療服務保障力度。
高風險地區在繼續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做好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體醫療服務保障,根據疫情態勢恢複醫療服務。
三
加強醫療機構內部科學管理
(一)製定精細化差異化管理方案。
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要直接組織有關力量,根據機構功能定位、專科特點、服務人口數量等因素,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則,製定並細化恢複正常醫療服務的工作方案。
通過信息化等手段,測算各臨床科室患者的就醫需求,動態調整醫療用房、醫務人員和相關物資的配備使用。
針對不同科室或部門特點,采取靈活和差異化的管理措施,明確責任人,確定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相關工作穩妥有序推進。
(二)充分發揮互聯網醫療優勢。
利用“互聯網+醫療健康”,大力推行預約掛號、預約檢查、分時段就診。
探索開展先線上後現場的兩次預檢分診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導有序就醫、分時段就醫。
加強遠程醫療服務,開展遠程會診、遠程輔助診斷,為異地患者在當地看病就醫提供技術支持。
鼓勵已注冊審批的互聯網醫院開展線上慢性病複診、診療谘詢等服務,加強慢性病藥品配送保障。
(三)保障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體就醫需求。
各地區醫療機構要確保急診急救全天候開放。
研究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滿足需長期用藥(包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療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療、化療的血液、腫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產婦、兒童、老年人、精神類疾病等特殊群體的醫療服務需求。
對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按照規定開具12周以內的長期處方,由簽約的基層醫療機構進行管理。
(四)科學開展院內感染防控。
堅持科學合理開展感染防控,避免防控不足和防控過度。
醫療機構要加強感染防控隊伍建設,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礎設施、基本流程進行逐一梳理,摸排風險,改進不足。
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分區管理要求,避免交叉感染。
全院全員實行標準預防措施,在此基礎上,根據操作風險等級實施額外防護。
(五)持續加強醫聯體建設發展。
加強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內各醫療機構的協調配合,縱向調動醫療資源,發揮基層醫療機構作用,進一步落實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要求,使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就近看病就醫,減少跨區域異地流動就醫。
結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動分級診療製度的有效落實。
四
強化外部支持保障
(一)加強政策協調統籌。
各地聯防聯控機製要將恢複正常醫療服務納入本地區複工複產的整體工作中統籌考慮、協同推進。
在推進複工複產的過程中,優先保障恢複正常醫療服務所必需的政策措施。
向醫療機構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應當與本地區風險等級保持一致,並積極為醫療機構解決在恢複醫療服務中麵臨的困難。
(二)製定相應激勵政策。
各地聯防聯控機製要製定激勵醫療機構恢複正常醫療服務的政策措施,增強恢複醫療服務的內生動力。
落實財政對公立醫院的投入責任,用於政策性虧損補償等,並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
鼓勵預撥一定比例的醫保基金,減輕醫療機構經濟運行壓力。
要科學認識醫療機構內感染問題,保障開展感染防控工作所必需的場所、人員和經費支持。
對以病人為中心、主動擔當作為、嚴格落實感染防控各項規章製度、積極恢複正常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要在學科建設、項目設立、資金安排、評優評先等工作中予以優先支持。
(三)做好各類資源供應保障。
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疫情發展變化,及時對可調用的醫療場所、人力資源、防護物資等各類資源進行合理分配和調整,保證現有資源有效利用最大化。
進一步加大無償獻血組織動員力度,統籌省內調配和省際調配,保障臨床用血需求。
加強藥品、耗材等供應保障,及時暢通采購、配送渠道。
科學測算醫用防護物資需求,及時調配各類防護物資,確保正常醫療服務合理防護需求得到滿足。
(四)開展現場指導督查。
將恢複正常醫療服務納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內容,進一步加大現場指導和督查力度。
督促醫療機構盡快恢複正常醫療服務,滿足群眾迫切的醫療需求,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協調解決新問題新困難。
對恢複正常醫療服務組織或支持不力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以及無特殊原因不恢複正常醫療服務或恢複遲緩的醫療機構及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責問責。
(五)加強公眾宣傳引導。
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及時向社會公布醫療機構有關診療信息,方便群眾查詢了解,提前預約有序就診。
充分發揮主要媒體、專業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向公眾客觀介紹分級診療服務體係,提升公眾對基層醫療服務的信心,引導合理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