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爆發後,全國多個省市都啟動了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采取了停工、停業、停課、封村封路、封閉小區等一係列措施,那麼這些管控措施何時可以解除呢?
管控措施何時解除與新冠病毒的潛伏期時長有密切聯係。
關於新冠病毒的潛伏期,我們都要求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觸者至少醫學觀察14天,但是也有最長潛伏期24天的病例出現,到底哪個才是正確的呢?
鍾南山院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們研究的病例一共是1099例,最長潛伏期24天的病人,1099例中隻有1例,以這僅有的1例患者報道的時間作為疾病的最長潛伏期是不夠科學的,既往其他疾病也有先例,如狂犬病。
所以,目前大部分省市還是參照14天的醫學觀察期。
那麼,當一個地區連續14天內沒有新增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時,就可以解除管控。
但是解除管控並不等於解除防護。
日常消毒、出行戴口罩、不聚眾、不紮堆、每天測體溫、人與人之間保持適度距離,這些措施還是要繼續保持。
如今,湖北以外的其他省市已經連續十幾天新增確診病例都呈下降趨勢,2月21日,全國18省還出現無新增病例的好形勢。
很多地方逐漸出台政策解封部分小區、解除交通管控、有序恢複生產。
安徽省將省內區域劃分為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地區,不同地區解除管控措施的程度不同,值得借鑒:
安徽省高速公路根據疫情變化和複工複產需要,分級采取相應措施,在省域內低風險地區解除高速公路交通管控措施,進出人員進行必要體溫檢測、車輛進行必要消毒後,一律予以放行;省域內中風險地區在對疫情相關場所和人員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時,解除高速公路交通管控措施;在高速公路出口對疫情嚴重以及高風險地區入皖車輛人員嚴格執行體溫檢測和個人健康申報製度,做到“兩查一測”。
這些逐步解封的措施其實都是經過相關專家反複論證、審慎采取的,隻要我們根據政府的要求,提高警惕,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應該不太可能造成新冠病毒的反彈。
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兩手都要抓,兩者都不能耽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