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
山東臨沂全市所有村莊、社區、單位
實行封閉式管理,
臨沂發布重要通知!
各縣區領導小組,市級各督導組,市指揮部辦公室各工作組,市直各部門、單位: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全麵打贏這場阻擊戰,市指揮部決定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九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市所有村莊、社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村莊、社區、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四、近14天有外省特別是湖北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接受定點集中隔離或管控居家隔離措施。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隔離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盡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法律責任。
九、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臨沂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4日
除臨沂外,
此前山東濱州市濱城區、
德州禹城市先後發布通告,
嚴格管控居民出行,
每家每天或隔天指派一人買菜
德州禹城市
關於嚴格居民出行管控的通告
當前,各地出現多起聚集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針對當前嚴峻形勢,為確保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決定在禹城市範圍內實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
自2020年2月4日零時至2020年2月9日零時。
二、管控措施
1、嚴控居民出行。每天每個家庭可指派1人,上街采購生活物資,其他人不得外出。所有居民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經批準複工企業上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外出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證明材料。
2、嚴控人員流動。嚴格控製城鄉之間、城區各公共場所間的人員流動,對於市內、城鄉擁有兩處及以上居住場所的居民,原則上固定一處居住場所,不得隨意流動。
3、發揮模範帶頭作用。所有黨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管好自己、管好親屬,帶動朋友、鄰裏,協助工作人員做好勸導工作,引導廣大群眾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責任追究
對拒不聽從管理勸阻、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紀檢監察機關將嚴肅問責。
特此通告。
禹城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3日
濱州市濱城區
2月2日濱州市濱城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向濱州工業園區,各鄉鎮(街道),區直各部門(單位)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通知中指出:
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製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健康,根據省、市有關要求,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實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控製村(居)民出行。全區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采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
二、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屬,帶動朋友、鄰裏,協助村(居)工作人勸導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村(居)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問責。
四、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幹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全區幹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人員出行管控措施,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物業人員等一線人員管理,管控好家庭及親屬,維護好公共秩序,為疫情防控做出貢獻,樹立正麵良好形象。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麵動員群眾自覺居家,更大範圍的切斷病毒傳播途徑疫情。防控期間,如出現不配合、不擔當、不作為,造成不良影響的將進行嚴肅處理。
中共濱城區委辦公室
濱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