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山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特點和疫情防控形勢變化,近日,山東省委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對所有發現的密切接觸者一律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醫學觀察實行屬地管理,嚴格實行“定點集中、單間隔離”。密切接觸者進駐集中醫學觀察場所時,應實行一人一車轉運,並按要求做好個人防護、車輛消毒等措施。密切接觸者應擴大至與病例(包括確診、疑似、輕症病例)發病前3天或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前3天內有密切接觸的所有人員。觀察期間,要嚴格執行醫學觀察措施,采集暴露後5天以上的標本送實驗室進行病原學檢測。對發現的有發熱等症狀者、檢測陽性者應及時轉送醫院隔離治療。其他陰性者繼續隔離觀察,直至與病例或感染者末次接觸後滿14天方可解除。
通知要求,湖北來魯人員隔離期間必須嚴格進行健康管理,隔離滿14天且體溫檢測正常、無其他可疑症狀的,由社區防控小組確定解除隔離。有發熱、咳嗽等密切接觸史的要進行實驗室檢測。
為加快實驗室檢測排查進度,通知明確,疑似病例數在10例以上的市要確定3家以上的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其他市確定不少於2家檢測機構。縣級疾病預防控製中心要逐步開展密切接觸者檢測。
通知要求,各地落實聚集性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置措施,病例發病前居住地、發病後活動地點、就診醫療機構所在地都要迅速開展疫情可能波及場所的衛生學處理,立即組織疾病預防控製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