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東京1月28日電(記者華義)日本政府28日正式將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列為“指定感染症”,將可依法對患者實施強製住院、限製上班等措施。這為日本防控疫情提供了法律依據。
日本政府在28日的內閣會議上通過了這一政令,基於《感染症法》和《檢疫法》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列為“指定感染症”和“檢疫感染症”。政令將從2月7日起施行。
這是自2014年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疫情後,日本再次將一種新型傳染病列為“指定感染症”。日本政府將勸說患者住院,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可強製其住院,可要求患者一定時期內不上班,以及要求入境人員接受檢查等。
根據日本的《感染症法》,按照感染能力和致死率等將傳染病分為1至5類,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這種新型傳染病,被列為“指定感染症”後可參照危險程度較高的1至3類采取應對措施。
“指定感染症”的醫療費適用公費負擔製度。經記者向厚生勞動省確認,適用對象為所有人,包括外國遊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