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違規銷售處方藥、執業藥師掛證等現象,可以說在315過後,藥店人都感受到了高壓態勢。
但值得注意的是,隻有警醒並不夠。目前,全國多地已進入密集檢查期。多地記者暗訪調查後,大批藥店被直接曝光。
廣東東莞:非藥師人員指導用藥
14日,東莞廣播電視台記者對藥店購藥亂象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結果令人意外。
記者到萬江一家藥店谘詢某處方藥的用藥注意事項,發現店中兩名女工作人員回答得很仔細,稱隻要不過敏就可以吃,至於如何判斷是否過敏,答案是吃了不舒服可能就是過敏。
隨後,記者詢問她們是否是執業藥師?她們均稱自己不是藥師,藥師有事出去了,明天才能來。
而記者在走訪東莞另外幾家藥店時同樣發現:盡管藥店收銀台內擺放“執業藥師不在崗,暫停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牌子。
但事實上,患者的用藥谘詢,全部也由這名非藥師身份的工作人員負責解答。
調查發現, 除了個別藥店外,記者走訪的幾家藥店中,多數在沒有處方情況下,仍可以買到處方藥,隻是需要登記身份證信息。
江蘇南京:15家藥店,半數藥店藥師不在崗
根據江蘇新聞,近期記者調查發現,南京很多藥店在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的情況下,執業藥師並不在崗,甚至有的藥店的執業藥師長期不在崗。
調查中記者在沒有攜帶處方的情況下要買處方藥,多家藥店工作人員不加拒絕,表示可以賣。而店中工作人員並非該店的執業藥師。
針對記者反映的情況,近日南京市相關監管部門也對相關藥店進行了突擊檢查。
廣西南寧:隨機走訪6家藥店,5家存在問題
近期,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內藥店開展隨機檢查。
但檢查結果不容樂觀,相關負責人表示:“隨機抽查了6家,結果發現有5家存在問題。”
相關部門隨即約談部分存在問題的藥店,要求立即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自查整改。
5家藥店中,有3家藥店存在銷售處方藥時,執業藥師未在崗審核處方的情況;
2家藥店存在處方審核、調配、核對人員未在處方上簽字或蓋章,且未按規定保存處方或複印件;
還有1家藥店未按照規定配備執業藥師,擔任處方審核員職位的店員無執業藥師注冊證。
同時,相關部門對抽查中發現問題的5家藥店作進一步調查,確認是否存在“掛證”現象。
如果確實存在違反法規情況,將責令限期改正、停業整頓,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
遼寧:發現掛證直接取消醫保定點資格
從4月份起,遼寧省開展為期半年的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整治工作,重點查處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
5月1日起,對於查實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藥品零售企業,遼寧省藥監部門將通報當地醫保管理等部門,取消其醫保定點資格。
同時,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規定的,撤銷其GSP證書。
河北:藥店掛證直接撤銷GSP
對與在藥品零售企業“掛證”的執業藥師,河北省藥監局將撤銷其《執業藥師注冊證》,並在全國執業藥師注冊管理信息係統予以記錄公示。
凡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行為、不能在崗履職的,立即整改或4月30日前主動申請注銷《執業藥師注冊證》。
5月1日起,河北省講全麵開展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監督檢查。凡發現查實藥品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撤銷其GSP認證證書,並通報當地醫保管理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可以說,自3月19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後,全國藥店都迎來了密集檢查。
清理掛證、違規銷售處方藥等現象,讓藥店“有苦難言”,甚至不少人斷言:中小藥店開始退場了!
據藥店經理人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已有23省監管部門動手。但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方發布之通告雖與國家局高度統一,但細節上卻“各具特色”,藥店注意。
對此,不少讀者也是各執一詞。
有業內觀點認為:
一、藥店是自營自虧盈利性企業,沒有利潤一味要藥房做到無私為人民服務,政府機構又不補貼,藥店目前的經營成本太高了;
二、現在的執業藥師的質量大家心裏也有數,真正遇到處方能準備判斷出處方的配伍問題嗎?我覺得一半的執業藥師都不一定能看出來!為什麼衛生係統不承認藥監的執業藥師可能就是這個原因吧!因為衛生係有專門的臨床藥師;
三、掛證問題不是現在才有的,為什麼現在315曝光後,馬上采用一刀切的粗暴手段!難道藥店申辦的時候就查不出是掛證嗎?一查社保馬上現形啦!所以建議掛證問題不能過激去處理!隻能根據實際情況,多聽取藥店方麵的意見,因為藥店的實際情況隻有藥店最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