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病種付費中,病種選擇主要考慮多發病、常見病,在實際操作中以外科疾病為主。這要求醫院要縮短檢查周期,減少檢查量,提高診斷準確率,減少供方誘導消費,節約醫療資源,將患者醫療費用降到最低,醫院從中獲取合理、較高比例的醫保打包利潤。
按病種付費是目前醫療醫保聯手合作解決看病貴的主要途徑,隻要兩者尤其是醫療能夠嚴格按照職業專業運作,就能夠獲取足夠的勞務報酬。
但要想按病種付費不超支、有結餘,那就必須降低病種消費,但病人的處方來源與收益均是醫院,因此,醫院自然會在處方上下手,減少部分藥品的使用而增加一些醫療服務項目,以此獲取高額醫保打包利潤。
當然,在實際運作中,醫療機構會受到監督,這就倒逼醫療機構不得不在合理用藥上下功夫,但即便如此,醫院也會考慮藥品的性能、質量、作用、價格及在治療中的主輔地位來考慮購置與使用。
因此,對於按病種付費,許多醫藥人持中立態度,也有部分人認為它對醫藥仍有製約,這無形之中讓醫藥開發運營舉步維艱。真是這樣麼?事實上,按病種付費對控費絕對有積極意義。
藥品在按病種付費中並不占主要比例
2月26日人社部官網掛出《醫療保險按病種付費病種推薦目錄》共有130個病種,其中骨科、腫瘤、心血管外科病種總數在45%以上。專業人士從中可以看出,藥品在這些專科疾病的按病種付費中並不占據主要比例,而且外科對合理使用藥品及其種類數量有一定的限製,不像想象中對醫藥研發生產及運營有那麼大的影響。
DRGs在美、歐、亞很多國家廣泛應用
DRGs以出院病曆為依據,綜合考慮患者主要診斷和治療方式,結合個體特征如年齡、並發症和伴隨病,根據疾病的複雜程度和費用,將相似病例分到同一個組中。相似疾病治療費用趨於一致,可避免不必要的檢驗、檢查。這當然要求每個醫療機構考慮醫保對同級醫療水平同一病種的消費定額,如果高於其他醫療機構消費,就會影響自己的定點資格,也就是說,按病種付費在均衡製約超額消費,倒逼醫療機構科學合理使用藥品,以此保證自己購買醫保消費不受影響。
藥品對按病種付費有決定的作用
按照DRGs支付製度的要求,每個病種有規範化的診療管理路徑,診斷、治療、手術、麻醉、護理、使用的藥品/消耗以及床位,都有明確固定的費用標準。這就要求醫生、醫院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讓患者達到臨床治愈標準,節約成本,否則,超支部分,醫保和患者可以拒付。
筆者所在城市2017年底開始選擇100個病種進行按病種打包付費,所有進入DRGs支付流程的患者,醫院都優先考慮合理的檢查及藥品投入,而藥品價格被放在次要位置。
病種的選擇對藥品有影響但不算大
與其他醫院一樣,我們選擇的病種中,單純的外科疾病占80%.耗材選用放在第一。
比如說單純闌尾炎手術治療,我們參考其他醫院的選擇,方案一:敷料(康惠爾水膠體)費用114.4元,可吸收止血紗布5cm*8cm(加密型)費用910.8元,醫用可降解防術後粘連殼聚糖費用759元,合計費用2724元。方案二:膠原蛋白海綿費用649元,可吸收止血紗布5cm*8cm(加密型)費用455元,聚乳酸防粘連凝膠費用924元,合計總費用2618元。我們根據自己的專業實力選擇了第二個方案,其中藥品不受影響。
這說明,按病種付費應該引起醫藥行業的重視,最起碼要消除偏見,要重視高性能、高質量藥品的研發生產,特別是你的產品如果涉及病種進入DRGs支付,就必須讓產品進入規範化的治療路徑,通過創新學術推廣的內容和形式,提高相關產品學術地位。
按病種付費目前還沒有具體的藥品選擇使用名稱,臨床選擇哪個品種,與目前國家推進的臨床路徑密切相關。因此,藥企應該梳理現有重點品種,篩選以住院為主要市場的品種,特別是外科用藥以注射劑為主。
可以說,按病種付費給醫藥行業提供一個加大研發創新力度的契機,所以,醫藥企業不應用既往的思維來應對醫保支付手段的更新,應該改變研發及市場運營開發觀念和靶向,將按病種付費作為提高、督促醫藥研發質量與水平和選擇公關項目的激勵與動力,抓住時機,設定相應的開發項目,用新的、有較高專業性能水平的醫藥產品,在“三醫聯動”中發揮自身優勢及專業性能,與醫療、醫保積極協作配合,以此占據龐大的按病種付費市場空間。
當然,輔助藥物的生產已經是絕大多數醫療機構的重點控費對象,盡管有學者對“輔助用藥”概念提出異議,但目前許多醫療機構的確已將其踢出藥房,在市場已沒有大的開發價值,因此就不要投入過多的精力物力去開發生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