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改委、省衛計委、省人社廳、省中醫藥局聯合發布通知,修訂了廣東省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其中明確,將掛號費並入診查費,將空調降溫和取暖費並入床位費一並收取,這就意味著,取消的掛號費將並入調整後的門診診查費,納入醫保報銷範圍。這是繼城市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後又一次醫療服務價格調整。
記者從惠州市衛計局了解到,根據省、市醫改辦關於做好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價格調整動態管理工作的有關精神,通過數據監測和情況調研,解決今年因取消CIK醫療服務項目等因素導致原取消藥品加成的政策補償不到位問題,近日惠州啟動了城市公立醫院政策補償第二次調整工作。惠州市發改局、衛計局、財政局、人社局聯合製定了《惠州市城市公立醫院二次政策補償方案》(以下簡稱“二次補償方案”),經市醫改領導小組醫改工作專項會議審議同意,對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等17家城市公立醫院實施取消藥品加成二次補償政策,於20日零時起執行。
據介紹,二次補償方案提出了按照“總量控製,動態微調,逐步到位”的原則,對於公立醫院因取消藥品加成(中醫飲片除外)減少的合理收入(含藥品貯藏、保管、損耗等費用),按照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財政專項補償10%,醫院自我消化10%的原則進行補償。
此次價格調整進一步突出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標準,進一步突出提高中醫及民族醫診療類項目標準,同時,增加了醫院的價格執行自主權,允許醫療單位在本次方案醫療服務項目價格上限基礎,可根據實際下調執行,取得三級甲等的醫療單位可在臨床診療手術類、中醫民族類的價格標準上浮不超過5%執行。
根據二次補償方案,上調收費項目共99項,其中綜合項目類43項,上調13.1%;臨床診療類42項,上調2.4%;中醫民族類14項,上調5.5%,平均上調幅度6.6%。
此外,19日下午,記者從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獲悉,該院決定自6月20日零時起調整2062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其中包括綜合醫療服務類41項、臨床診療類1884項、中醫及民族診療類137項,調整後診查費標準最低為7元(普通門診),最高為80元(省級名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