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營養支持:該不該用?怎麼用(一)

作者:程蓓 整理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3-01-14

  

  臨床營養支持:該不該用?怎麼用?

  臨床路徑起源於美國。上世紀80年代初期,美國政府為了抑製醫療費用不斷上漲的趨勢,提高衛生資源的利用率,以法律形式實行了以耶魯大學研究者羅伯特·費特(Robert Fetter)和約翰·湯普森(John Thompson)提出的診斷相關分類(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為付款基礎的定額付款製度,簡稱“單病種核算”。

  1985年,美國波士頓新英格蘭醫療中心的卡倫·讚德(Karen Zander )和 凱瑟琳·鮑爾(Kathleen Bower)最早製定出第一個護理臨床路徑(CP);同年,美國羅德島醫院內科醫師製定出了供醫師使用的CP;至1993年,基於醫院的計算機管理推廣後的數據庫,美國共開發出25個內科和50個外科CP。

  隨後,CP傳入多個國家和地區。我國大陸也於1996年開始引入CP理念;2003~2009年間,全國共162家醫院進行CP探索;2009年12月,衛生部開始CP試點工作,並製定了部分單病種CP。

  臨床營養的發展,從1967年達德裏克(Dudrick) 與威爾默(Wilmore)等報告靜脈營養在臨床實施改善結局(outcome)以來,在國內大致出現了兩個階段:從上世紀70年代的“首選靜脈營養”到上世紀80年代的“當腸道有功能時,盡量使用腸內營養”以及“推薦腸內與腸外營養聯合使用”。進入21世紀後,腸外和腸內營養的應用顯著增加,每年已經達到數百萬例,然而,地區和科室間發展極不平衡,部分地區和科室存在應用過度,部分地區和科室又存在應用不足的情況。2004年12月,中華醫學會腸外腸內營養學分會(CSPEN)成立,開始進行營養風險和營養支持情況調查,並為規範腸外腸內營養應用,根據相關證據,CSPEN於2006年製定相關指南,又於2008年進行修訂。

  然而,目前我國臨床醫師“對營養風險-營養不足-營養支持-改善結局”及應激時的合理營養需求仍認識不足,往往隻注重專科疾病的治療而忽視營養支持療法的合理應用。不合理應用營養支持療法普遍存在。處在DRG和CP逐步推廣的時代,為確立營養支持療法在DRG和CP中的位置,應幫助臨床醫師認識“規範應用,患者受益”的理念,即,通過臨床研究證實合理規範使用營養支持療法,有助於改善患者結局,有合理的成本-效果。

  為此,本報特邀相關領域專家,於12月20日在北京召開專家圓桌會,就營養支持療法在臨床路徑中的位置進行討論,希望能達成現階段的初步共識。

  會議由北京協和醫院蔣朱明教授(左四)擔任主席,上海交通大學附屬新華醫院吳江醫生(右二)、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李佳藝醫生(右一)、上海市第六人民醫院賈震易醫生(左一)、306醫院吳久鴻教授(左三)、北京協和醫院於康教授(左五)、北京世紀壇醫院袁鎖中教授(左二)、衛生部北京醫院朱明煒教授(右四)以及北京協和醫院趙維綱教授(右三)出席了會議,其中,於康教授、蔣朱明教授和吳久鴻教授分別進行了中心發言。

  ■ 中心發言

  臨床營養支持:該不該用?怎麼用?

  營養風險基本理念: 營養篩查及評定

  講者:北京協和醫院臨床營養科 於康

  臨床營養支持的目的是讓患者受益,包括改善患者結局和改善成本效果比,其第一步是營養篩查,而篩查是與風險相結合的。

  2002~2003年,歐洲臨床營養與代謝學會(ESPEN)提出了營養風險概念,即現有或潛在與營養有關因素導致患者出現不良結局的風險,其與患者結局相關,且發生率高於營養不良(不足)的發生率。2004年,該概念被引入中國。

  2003年,ESPEN專家指出,營養篩查是判斷個體是否有發生“不利臨床結局”的風險(即“營養風險”);2011年,美國腸外腸內營養學會(ASPEN)專家指出,營養篩查是判斷個體是否已有營養不良,或有“營養不良風險”,以決定是否須進行詳細的營養評定。

  ASPEN《成人營養篩查、評定與幹預臨床指南》(2011版)指出,營養篩查、評定及幹預是營養治療的三大關鍵步驟,且篩查和評定是治療的前提。ESPEN《營養篩查指南》(2002版)推薦的營養管理流程為,營養篩查→評定→據結果製定處方,進行營養支持→監測。

  在篩查工具方麵,ESPEN和CSPEN均推薦營養風險篩查(NRS 2002)用於住院患者篩查,其評價指標包括營養狀況受損、疾病嚴重程度及年齡。NRS評分≥3分者存在營養風險,須結合評估製定營養支持計劃;評分<3分的患者,須進行定期複查。

  一項涉及中國東、中、西部13個大城市三甲醫院的調查顯示,在普外、胸外、呼吸、消化、腎病及神經科患者中,營養不良的發生率為9.5%,而營養風險的發生率高達35.5%,其中以消化、呼吸及神經科患者最高。對於存在營養風險患者,在普外和消化科得到營養支持者分別占54.3%和49.8%。

  一項中美聯合研究顯示,與無臨床營養支持相比,存在營養風險者在得到營養支持後,總並發症和感染性並發症發生率均顯著降低。經多因素分析後,營養支持是並發症發生的確定性保護因素,而NRS中疾病嚴重程度和營養狀況受損評分是並發症發生的危險因素。

  基於以上研究,《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09版)對於腸外、腸內營養報銷標準,增加了“限有營養風險和不能進食的重症患者”這一規定。

  另一項前瞻性隊列研究顯示,對於行胃腸道手術且存在營養風險者,將避免感染性並發症發生而采取治療的費用中一部分用於營養支持,可減少總的治療費用。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營養不良納入診斷,而營養風險和營養不足也在進入診斷的過程中。未來須進一步規範臨床營養支持的使用。 

關鍵字:臨床路徑,單病種核算,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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