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臨床康複治療行為,進一步提高康複醫療服務水平,保障醫療質量和患者安全,衛生部委托中國康複醫學會組織專家編寫了該規範。
規範共分物理治療、作業治療和言語治療三篇,全麵介紹了常見傳統疾病的康複治療方法,並首次係統規範了聽力言語疾病的康複治療。言語治療的範疇包括聽力障礙、失語症、構音障礙、吞咽障礙、發聲障礙、口吃、唇齶裂、兒童語言發育遲緩和孤獨症語言障礙,重點為失語症、構音障礙和吞咽障礙。另外,口吃也得到了重視,因口吃對兒童的影響大過成人,因此製定了針對兒童和成人的不同的評定和治療流程。
規範的技術評定包括呼吸評定、喉功能評定、口唇評定、下頜評定等,治療技術包括舌感覺運動技術、口唇感覺運動技術、下頜運動技術等。規範主要規定了行為測聽法、言語接受閾、聽力評定標準等,極大地簡化了複雜的臨床流程,也便於非專業人士使用。但其中也有值得再探討的問題,如測試技術的劃分較混亂、將行為測聽法和聽力計檢查法作為不同的測試手段等。
中國康複醫學會
衛辦醫政發〔2012〕51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