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把偏方、秘方當中醫

作者:中國中醫科學院研究員 嶽鳳先 來源:生命時報 日期:13-01-11

  一提到看中醫,不少人就會想到“偏方”、“秘方”;打開一些中醫藥網站,聲稱治各種病的偏方、秘方因為吸引眼球,占據了很大空間。以至於,不少人將“偏方”、“秘方”當成了中醫的招牌,甚至代名詞。

  無論偏方、秘方,都是中醫藥學的複方中藥。對於這二者,字典裏的解釋是,偏方——民間流傳不見於古典醫藥學著作的中藥方;秘方——不公開的、有顯著醫療效果的藥方。如此解釋,凸顯出它們在醫療上的特殊地位。其共同點是,都沒有納入到正規的中醫藥體係中去,也未經過醫療管理部門的審批。

  任何物質進入人體後,都會產生這樣那樣的影響,可能治病,也可能致病。基於人體致病因素的多樣性和身體狀況的複雜性,藥物對人體有益的作用,即治病的針對性,是極窄的。談到人體狀況與藥物的關係,中醫藥學概括為辨證論治,西醫藥學則強調人體生理、生化、病理等指標與藥物相應作用指標相對應。鑒於醫藥科學發展水平所限,尚難解決所有疾病的治療問題,更難以保障人體不生病。於是偏方、秘方就有了存在的空間。

  該如何看待偏方和秘方呢?對於中藥研究者來說,應該秉承“兩個不可”的態度,即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秘方,是保守秘密的藥方;偏方,也難見全麵組成物的報道,同樣具有保守秘密的實質。麵對如此藥方,僅憑有人聲稱“能治大病”、“療效顯著”就相信,顯然帶有極大的盲目性。另一方麵,畢竟偏方、秘方為研究提供了線索,所以也需要重視。就好像警方辦案,有了線索,但不等於事實,還需要尋找確鑿的證據。

  對於廣大患者來說,人們更關心的是“偏方”、“秘方”的療效。中醫藥的特點是辨證論治,也就是完全的個體化診治,所有病人去用同樣一種秘方或偏方,本身就不符合中醫藥學的精神。一般來說,尋求偏方、秘方的患者往往有兩種情況:有的人因為對醫生或療效不滿意,或者患了絕症,從正規治療渠道難以看到希望,本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去“走偏門”;有的人則因為經濟上有困難,難以負擔正規治療的費用,轉而尋找價格相對低廉的民間藥方。從這兩種心態出發尋找的偏方、秘方,其療效更要畫上大大的問號了。

  但偏方和秘方在民間仍有一定市場,這就不能不提到商家的操守。在商品經濟社會,偏方、秘方的提供者是要掙錢的,但應取之有道,即應以療效的針對性為基礎,而不應以“偏”和“秘”來作為賣點。另外,媒體在傳播“偏方”、“秘方”時,也應本著謹慎的態度,充分考慮到傳播的結果,而不能隨意渲染,誤導病人。▲

關鍵字:中醫,偏方,秘方,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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