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cet:肥胖為過早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作者:佚名 來源:醫脈通 日期:16-07-14

        根據7月13日在線發表於《柳葉刀》上的一項薈萃分析,超重和肥胖過早死亡風險顯著增加相關,尤其是男性。這種影響在歐洲、北美、東亞、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均可見到。

        研究數據來自189項研究的近四百萬例人群數據。研究人員發現身體質量指數(BMI)超過25 kg/m2的個體全因死亡風險顯著增加,大約1/6的過早死亡可通過減肥避免。

        研究人員表示,此次研究結果有助於平息BMI和肥胖之間的討論,並更好的理解肥胖與死亡風險之間的相關性。另外還需要更多研究對肥胖相關的其他因素(如,脂肪分布和內髒脂肪)進行探究。

死亡風險與BMI的關係

        為規範比較,研究人員對32個國家300個研究機構的數據進行了彙總。在32個國家開展239項前瞻性隊列研究共確定10625411例符合標準的成年人,平均隨訪時間為13.7年。

        其中,來自189項研究中的3951455例參與者在20-90歲之間從未吸煙(BMI介於15 kg/m2-60 kg/m2)且在納入研究時並未報告患有慢性疾病,總共有385879例個體死亡。

        1級肥胖定義為BMI在22.5 kg/m2-25.0 kg/m2,2級肥胖定義為BMI在35.0 kg/m2-40.0 kg/m2,3級肥胖定義為BMI在40.0 kg/m2-60.0 kg/m2。過早死亡定義為死亡年齡在35-69歲之間。

        與BMI在22.5 kg/m2-25.0 kg/m2相對,體重過輕與全因死亡風險增加相關。將研究、年齡和性別校正後,在BMI介於18.5 kg/m2-20.0 kg/m2和15.0 kg/m2-18.5 kg/m2時,危險比(HR)分別為1.13和1.51。

        超重人群全因死亡風險同樣增加,BMI在25.0 kg/m2-27.5 kg/m2和27.5 kg/m2-30.0 kg/m2時,HR分別為1.07和1.20。全因死亡風險在1級肥胖(HR,1.45)、2級肥胖(HR,1.94)和3級肥胖(HR,2.76)人群中進一步增加。

        研究人員發現,超重或肥胖相關的全因死亡人口歸因分數各地區分別為:北美19%、澳大利亞和新西蘭16%、歐洲14%、東亞5%。BMI超過25.0 kg/m2後,死亡率的增加與BMI大體呈對數線性相關。BMI每增加5kg/m2,HR增加情況分別為:歐洲1.39、北美1.29、東亞1.39、澳大利亞和新西蘭1.31。

性別差異

        研究人員表示,生存結局在男性和女性中存在差異。

        BMI超過25 kg/m2後,每增加5kg/m2,男性和女性HR分別為1.51和1.20。此外,年輕人與老年人相比,BMI每增加5kg/m2,HR在35-49歲和70-89歲人群分別為1.52和1.21。

        BMI超過25 kg/m2後,BMI與冠心病、卒中、呼吸係統疾病呈顯著的正相關,與癌症死亡呈中度正相關。

        研究人員表示,超重和肥胖在世界範圍流行。超重和肥胖與全因死亡風險增加的相關性在不同人群中相似。這支持全世界範圍阻止過度肥胖的策略。

關鍵字:肥胖,過早死亡,死亡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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