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或取消編製,涉1000萬人員

作者:降蘊彰 來源:經濟觀察報 日期:16-04-20

  導讀:

  公立醫院真要取消編製管理了?這將涉1000萬醫院在編人員。馬雲放言互聯網會讓醫生30年後失業,其實,真正改變醫生職業道路的,是醫院改革

  取消編製之後,將會逐步縮小編外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這會不會導致在編人員的薪資福利縮水呢?如果反差太大,會不會帶來醫生大麵積離職或轉行?

  中國延續數十年的事業單位編製製度將進行一場深層次的改革。

  近日,人社部下屬的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工資福利研究室主任何鳳秋向經濟觀察報透露,今年相關部門將研究事業單位的編製創新改革,其中將重點研究高校、公立醫院取消編製管理,取消行政級別。但目前這項改革還沒有具體的推進時間表。

  現在中國的高校、公立醫院都在政府統管範圍,高度行政化,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所有人員被捆綁在編製之上,國家財政是按在編人員數據撥款,所以業內稱之為“人頭費”。未來取消編製之後,就意味著高校、公立醫院有了通常所說的“用人權”,想用什麼人、用多少人、怎麼用人,全部由自己說了算。

  高校、公立醫院取消編製後,還會保留事業單位性質,國家的財政撥款還將持續增長。財政撥款方式將改為綜合經費核算辦法和撥付標準,與高校、公立醫院在編人員的多少將沒有直接關係。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目前全國高校和公立醫院的在編人員大約有1000多萬,非在編人員的數量也極為龐大,少說也有數百萬。下一步,取消高校和公立醫院的事業單位編製之後,將會逐步縮小編外人員與編內人員的待遇差別,解決編外人員麵臨的多種問題。

  取消編製管理

  2013年,教育部人事司曾向全國200多所高校做過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希望改革僵化的編製管理方式甚至取消編製管理,已經成為各高校反映最強烈最突出的問題。

  據一位接近人社部的專家介紹,目前中國高校、公立醫院是按在編和非在編來分類管理。對於編外人員,基本都是采用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等契約管理方式,由於編製是崗位設置、核定收支和財政給予補助的依據,因此使得目前各項收入分配政策隻能覆蓋編製內人員。像去年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養老保險製度進行的改革,就沒把編外人員考慮在內,屬於新一輪事業單位上半場改革中的遺留問題。

  傳統的事業單位編製往往都附帶多種身份屬性及福利屬性,高校和公立醫院的編外人員在工資、社保、職稱評定、住房補貼等方麵,都比在編人員差了一大截。像北京市就有規定,提供給事業單位的北京戶口指標,隻能用於編製內人員;上海市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規定,超出編製限額的人員不能按照事業單位職工退休,諸如此類的政策規定為事業單位編製附加了更大價值。

  竹立家告訴經濟觀察報,現在不少高校、公立醫院的編外人員能占到一半,少的也能占到30%左右。在接下來事業單位下半場的改革中,如何妥善處理好編製內、編製外人員在崗位設置、人事管理、編製管理、工資收入、社會保障、勞動用工等方麵的問題,需要有很多政策創新、製度創新。

  在推進高校、公立醫院的編製改革中,對於1000多萬的在編人員,政府將由傳統的編製控製變為監督和備案,進行實名登記、統計,再往後,隨著時間的推移,等到這部分人以退休、辭退等形式自然減員,才能逐步收回編製;對於數百萬編外人員,則繼續采用合同聘任製的方式進行管理。

  上述專家認為,現在高校、公立醫院都是有行政級別的事業單位,高校、公立醫院的領導本身就是官員,高校、公立醫院領導和官員的身份可以隨時切換,這種“管辦不分”的事業單位管理體製,極易產生“管製俘獲”,即監管者與被監管者形成合謀腐敗。下一步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製之後,就意味著高校、公立醫院不僅有了“用人權”,想用什麼人、怎麼用人,都能由自己說了算,同時,高校、公立醫院的行政級別也就慢慢化為無形。

  在財政撥款方麵,取消編製並不意味著政府對於高校、公立醫院的撥款就要減少,而是還會持續增長。撥款方式將由傳統的按編製“人頭”撥付,改為綜合經費核算辦法和撥付標準,撥款標準主要是考慮高校、公立醫院的專業性質、社會服務等綜合因素,與職工規模沒有多大關係。

  期待配套政策

  竹立家認為,在事業單位下半場的改革中,涉及到編製創新改革,尤其是取消高校、公立醫院取消編製管理問題,下一步麵臨的挑戰將很大。

  對於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製,目前業界有一種反對的聲音,認為取消編製之後,對高校、公立醫院就沒有了規模控製和發展規劃,就會失去基本的管理規範。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對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製也有擔憂,他認為,在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製度之後,高校和公立醫院的財政負擔已明顯加大,未來取消事業編製,會不會也相應加大高校、公立醫院的財政負擔。反過來,高校、公立醫院會不會通過提高服務收費等措施,將資金壓力轉移至老百姓身上。

  以目前實施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製度,單位需要為員工繳納20%的基本養老保險和8%的職業年金,但實際上,公務員所在單位需單位繳納的部分還是由財政買單,而高校、公立醫院則需要真金白銀地劃出這筆錢。

  竹立家分析表示,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製等改革牽一發動全身,涉及麵廣,動靜會很大,下一步推進高校、公立醫院的編製改革,需要創造很多條件,與很多配套措施同步推行。如果不把政府的管理權責和高校、公立醫院內部自主管理的權責利界定清楚,各種不同的聲音就會一直存在。

  事實上,北京市去年5月出台了《關於創新事業單位管理加快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其中就提出將逐步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的事業單位編製,但對於取消事業編製之後,涉及高校和公立醫院的財政經費、戶籍管理、出國交流、住房補貼等問題,該文件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外界對此也存在頗多疑問。

  對於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製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前述接近人社部專家分析表示,取消高校、公立醫院編製,符合整個事業單位改革的大方向,關鍵是在政策實施的轉檔期、空窗期和陣痛期,要把握好政策實施的節奏和相關政策的配套落實,把政策實施可能帶來的負麵影響充分疏解化通,以減少政策實施對上千萬高校、公立醫院在編職工帶來的震蕩。

  比如,在取消編製之後,高校、公立醫院對新進職工的戶口、養老、社保、醫療等問題如何做出合理的政策規定,這方麵,還需要人社部、中編辦等方麵,盡快製定一係列相關政策性配套改革文件。

關鍵字:公立醫院,編製管理,編製改革,醫院改革,用人權

分享到:
新浪微博 微信 騰訊微博 更多
更多評論
//站內統計 //百度統計 //穀歌統計 //站長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