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環境保護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研究人員發表論文,旨在探討放射性藥品生產人員內照射劑量估算方法。研究指出,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工作人員的內照射劑量不容忽視,應采取必要的輻射防護措施,設計合理的氣流組織,定期對氣溶膠進行有效監測。該文發表在2015年第05期《中國職業醫學》雜誌上。
以某生產碘-125(125I)密封籽源和碘-131(131I)膠囊的密封企業為例,通過估算工作人員的攝入量,分析工作人員吸入放射性核素產生的內照射年受照劑量。
結果顯示, 生產125I密封籽源和131I膠囊的工作人員因吸入放射性核素造成的內照射年受照劑量為1.90 m Sv。與該企業的監測結果比較,125I工作場所的氣溶膠放射性核素水平和工作人員的甲狀腺劑量監測值分別與估算結果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