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務院公布了《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意見》,將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兩種醫保製度合二為一。國家衛生計生委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對新政進行了解讀。按照新要求,北京市的居民醫保報銷比例還將有提高的空間,但個人的繳費金額也會有一定增加。
背景
醫保城鄉分割 顯現負麵作用
據介紹,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製度城鄉分割的負麵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複參保、重複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製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
目前,全國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東、廣東、重慶、青海、寧夏8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部分市、縣實現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製度的整合。
在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過程中將實行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的“六統一”。
影響
醫保整合後 城鄉間居民待遇更均衡
整合製度對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和保障待遇等會有什麼影響,這是參保人員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
國家衛生計生委表示,城鄉居民醫保製度整合後,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製,參加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製度,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城鄉居民能夠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以後,保障待遇也更加均衡。按照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的原則,充分考慮並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地區差異,統一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和就醫管理,同時適度提高保障待遇,城鄉間、地區間居民醫保待遇更加均衡。
衛生計生委要求,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合並後不得導致待遇下降,各地在推進相關工作時,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製度順暢銜接、平穩過渡,避免因個別特殊保障政策的調整而導致參保人員待遇的暫時性下降。
兩部委要求各地在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製度工作做出規劃和部署,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變化
記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的醫保實行的也是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條線,按照國務院文件的要求,整合之後“要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北京市居民醫保的繳費標準為:學生兒童每人每年160元,城鎮老年人360元,無業居民660元,無業居民中的殘疾人、七至十級殘疾軍人360元。所有參保人員,政府給予每人每年1000元補助。按照新要求,今後這一繳費標準可能還要提高。
北京市居民醫保的報銷標準為:住院報銷70%,最高限額17萬元/年;門診報銷50%,起付線650元,最高報銷2000元/年。按照新要求,住院費用支付比例要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也就是說,北京市的居民醫保門診和住院的報銷比例還能再提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