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關於開展專科醫師規培製度試點指導意見的解讀

作者:國家衛生計生委 來源: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 日期:16-01-13

        一、什麼是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

        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是畢業後醫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礎上,培養能夠獨立、規範地從事疾病專科診療工作臨床醫師的可靠途徑,主要培訓模式是“5+3+X”,即在5年醫學類專業本科教育和進行了3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後,再依據各專科培訓標準與要求進行2-4年的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成為有良好的醫療保健通識素養,紮實的專業素質能力、基本的專科特長和相應科研教學能力的臨床醫師。培訓應在經過認定的培訓基地進行,以參加本專科的臨床實踐能力培訓為主,同時接受相關科室的輪轉培訓和有關臨床科研與教學訓練。完成培訓並通過全國統一的結業理論考試和臨床實踐能力考核者,可獲得全國統一製式的《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專科醫師規培製度試點指導意見全文見:http://t.cn/R405KqD

        二、為什麼要開展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試點工作?

        醫學教育具有其自身的特殊規律性,國內外公認是由院校教育、畢業後教育和繼續教育組成的連續統一體,其中,畢業後醫學教育又分為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兩個階段。2013年12月,7部委聯合印發《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對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作出了總體部署,並於2014年在全國各地普遍實施。在此基礎上,盡快啟動建立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形成較為完整的畢業後醫學教育體係,貫通高素質臨床醫師成長渠道,是深化醫改、改善民生、打造健康中國的重要舉措,也是全麵建成小康社會進而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成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戰略任務。

        通過開展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試點,總結經驗,完善政策,並逐步推開,為在2020年在全國範圍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形成完整的畢業後醫學教育製度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我國在專科醫師培訓方麵開展過哪些探索與實踐?

        1993年,原衛生部印發《臨床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試行辦法》,將住院醫師培訓分為各2-3年的兩個階段進行,其中第二階段即類似於專科醫師培訓,部分地區和醫學院校開展了相關的探索工作,對提高臨床醫師的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2004年,在財政部的支持下,立項開展了《建立我國專科醫師培養和準入製度研究》的課題研究,製訂了臨床18個普通專科(二級學科)、內科和外科下的16個亞專科(三級學科)培訓標準、基地認定標準等,前者後來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2006年,啟動了專科醫師培訓試點工作,先後在19所高校、100家醫院的1112個專科基地開展了試點。另外,原衛生部結合專科醫師準入選擇了骨科等部分專科開展專科醫師培訓試點。北京、廣東、四川等作為試點省,浙江、江蘇等地區的部分醫院開展了專科醫師培訓試點工作,上海市也於2013年全麵推開專科醫師培訓試點工作。前期的探索工作不僅促進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的建立,也為推出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試點提供了重要的實踐依據。

        四、本次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試點與以往的探索實踐有何不同?

        我國之前開展的專科醫師培訓探索工作為本次的製度試點提供了初步的經驗。本次的試點,是在國家已經建立實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的基礎上開展的,重在就建立專科師培訓製度進行試點。試點既包含探索完善培訓模式、培訓標準等教育培訓政策的內容,同時也包括對於人事薪酬待遇、財政保障等培訓支撐政策的創新性實踐。有關經驗和做法將為下一步建立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提供借鑒。

        五、開展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試點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通過開展製度試點,研究完善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專科設置、培訓對象、培訓基地、培訓內容與標準、培訓招收、培訓模式、培訓考核等教育培訓工作要求和組織管理實施體製機製,以及相關人事待遇、經費保障、學位銜接等配套政策措施,形成更為清晰明確、嚴格規範、易於操作、效果良好的政策製度。

        六、哪些人可以申請參加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

        一是完成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並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擬從事某一專科臨床工作的醫師或需要進一步整體提升專業水平的醫師;二是具備中級及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需要參加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的醫師;三是納入試點範圍的在讀醫學博士專業學位(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研究生,在讀期間需要按照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內容與要求接受培訓並參加考核。

        七、製度試點期間在哪裏接受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

        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需在經過認定的培訓基地進行。培訓基地必須符合統一製定的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認定標準並經過嚴格遴選、規範認定。培訓基地設在經過認定的條件良好的三級醫療機構,培訓基地下設若幹專科基地,專科基地由本專科科室牽頭,會同相關輪轉培訓科室等組成。符合條件具有專科優勢的其他有關醫療衛生機構根據需要可作為協同單位,納入相應專科培訓體係,共同承擔一定的培訓工作。根據既往規定正在開展專科醫師培訓的,隨著製度試點工作的推進,需按新規定逐步融入國家推出的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

        八、如何設置培訓專科?

        以疾病診療需求為基礎,根據臨床專科人才培養規律和學科發展規律,借鑒國際有益經驗,在對現行臨床專業設置目錄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專業目錄進行深入研究論證的基礎上,統一設置培訓專科。

        九、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試點期間的培訓模式與考核形式是什麼?

        按照“3+X”的模式,專科階段根據各專科培訓標準與要求,培訓年限一般為2-4年。培訓人員在培訓期間要通過基地組織的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培訓結束後要按照規定參加國家統一的結業理論考試和臨床實踐能力考核。按要求完成培訓並通過結業考核者頒發國家統一製式的《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十、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試點期間的支撐保障政策有哪些?

        培訓期間的待遇:單位委派的培訓對象,培訓期間原人事(勞動)、工資關係不變,委派單位、培訓基地和培訓對象三方簽訂委托培訓協議,培訓基地向其發放適當生活補助。麵向社會招收的培訓對象與培訓基地簽訂培訓協議,其培訓期間的生活補助由培訓基地負責發放,標準參照培訓基地同等條件專科醫師工資水平確定。具有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身份的培訓對象執行國家研究生教育有關規定,培訓基地可根據培訓考核情況向其發放適當生活補貼。

        在人事政策銜接方麵:在符合規定條件的前提下,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者可在申請個體行醫時予以優先。在全麵啟動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試點的省(區、市),可將取得《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作為臨床醫學專業高級技術崗位聘用的優先條件之一。

        在學位銜接方麵:推進與醫學博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機銜接,研究生在讀期間的臨床培訓須嚴格按照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標準實施,並符合相關工作要求;完成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並通過結業考核者,在符合國家學位授予要求前提下,可申請授予相應的醫學博士專業學位。

        下一步,國家將選擇部分有重大社會需求、條件成熟的專科先行啟動試點工作,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開,到2020年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與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培訓製度一起形成完整的畢業後醫學教育體係,使我國臨床醫師培養與社會需求相適應,與國際通行慣例相銜接。

關鍵字:專科醫師,規培,製度,試點,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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