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論壇網訊(通訊員蔡迅 記者程守勤)近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東海縣人民法院審結一批非法行醫案件,被告人呂某等5名非法行醫人員受到法律懲處。
據東海縣衛生監督所所長徐宗攀介紹,被告人胡某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平明鎮駐地其經營的藥房內非法行醫,於2014年7月7日、2014年9月30日被該縣衛生局分別處責令立即停止執業活動、罰款行政處罰,後仍在該處非法行醫於2014年10月9日、2015年2月12日被縣衛生局再次查獲。被告人呂某、周某、賴某、滕某等人也因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或《醫療機構職業許可證》等原因,多次被東海縣衛生局查獲,分別被處以責令停止執業活動、罰款等行政處罰。東海縣衛生監督所依據相關規定,遂移交司法機關審理。
東海縣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四)項的規定,作出判決:呂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周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滕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賴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胡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徐宗攀介紹,今年以來,東海縣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等6部門的要求,多次組織開展了整頓醫療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通過多次集中整治,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年共檢查各類醫療機構490多家次,處罰非法行醫66起,全年移送公安13起,立案103件,結案91件,申請法院強製執行7起,取得了顯著的效果。與之同時,東海縣衛生監督所對醫療市場始終堅持日常監督常態化、聯合執法製度化、執法文書規範化的執法原則,對屢次查處、屢教不改的的非法行醫者,及時將案件移交給司法部門處理,有效維護了該縣良好的醫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