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者: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一醫院 鄭樹森
鄭樹森 院士
肝癌是影響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之一,每年全球新發病例數為50萬~100萬例。目前對肝癌的治療有很多的方法,具體包括外科手術切除、肝髒移植、經皮無水酒精注射、射頻消融、經動脈導管化療栓塞、化療、基因-病毒治療、免疫治療、分子靶向治療等。多個中心研究發現,肝癌的根治切除比局部治療預後更好。我們認為,目前隻有肝癌切除和肝移植才能真正消除腫瘤並獲得痊愈。
早期肝髒移植治療肝癌的結果令人失望,表現為移植後肝癌高複發和移植後生存時間短。導致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是接受移植的受者均是晚期肝癌和大肝癌,這些患者常常要麵對移植後腫瘤複發。建立肝髒移植受者選擇標準已經被證實能夠改善肝髒移植治療肝癌的預後,這預示著,某些特定選擇的肝癌肝髒移植受者可以獲得長期的生存。
1996年提出的米蘭標準是指移植受者單個腫瘤直徑≤5 cm或多發腫瘤少於3個且最大直徑≤3 cm,該標準被美國器官共享網絡(UNOS)采用作為肝髒移植受者選擇標準。另有研究擴大了米蘭標準的入選指標:移植受者單個腫瘤直徑≤6.5 cm或多發腫瘤少於3個且最大直徑≤4.5 cm,總的腫瘤直徑不超過8 cm。應用該標準也獲得了良好的預後,被稱之為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CSF)標準。
我們中心的研究發現,門靜脈癌栓(PVTT)、腫瘤直徑、AFP和組織病理學分級均是肝癌肝移植的獨立預後指標。根據危險因素預後分層,我們建立了杭州標準,對於無大血管侵犯的肝髒腫瘤,隻要符合腫瘤累計直徑≤8 cm,或者腫瘤累計直徑雖大於8 cm,但同時術前AFP≤400 ng/ml且組織學分級為高或中分化,均適合行肝移植,符合米蘭標準和符合杭州標準受者的生存曲線比較無差異。杭州標準是中國提出的首個結合腫瘤病理分期和生物學特性的國際性肝移植標準,它安全有效地擴展了米蘭標準,將更多適合肝移植的肝癌患者納入移植的範圍,使他們有機會獲得新生。
總體來說,肝移植治療肝癌取得了長足進步。但肝癌肝移植目前仍是肝髒移植領域的熱點之一,也是最具爭議的研究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