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草案》中“醫療損害責任”受關注
據新華網消息針對公眾極為關注的醫療損害賠償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2008年12月22日開始審議的《侵權責任法草案》用整整一章的篇幅(14條近千字),對“醫療損害責任”做出係統規定,試圖“啃”下醫療糾紛這塊“硬骨頭”。這一可能成為解決醫療糾紛法律依據的最新規定,引起了各界人士的高度關注。該草案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務人員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三種情形需由醫療機構舉證,即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診療規範的,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偽造或者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醫務人員在一般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簡要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沒有盡到告知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等。該草案同時規定了患者的告知義務,明確患者應當向醫務人員告知與診療活動有關的病情、病史等情況,配合醫務人員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治療,患者未盡到該項義務,造成誤診等損害的,醫務人員不承擔賠償責任.
2008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確定
據衛生部網消息經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2008年12月15日會議討論決定,2008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合格分數線為:臨床執業醫師為359分、臨床執業助理醫師為178分、口腔執業醫師為355分、公共衛生執業醫師為330分等。(詳情請登陸www.moh.
gov.cn查詢)
福建2009年將推廣“片醫”製
據中新網消息記者近日從福建省衛生廳獲悉,2009年“片醫”製度將在該省26個市試點,將有300多萬人受益.同時,“社區醫生進家庭”有望列入福建省2009年為民辦實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