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在德國柏林召開的第13屆歐洲骨科和創傷聯合會(EFORT)上,來自WHO的創傷護理專家Manjul Joshipura博士報告了道路交通安全的現狀及目標。
全球因道路交通死亡一年約130萬。如果不采取措施來對抗這一趨勢,到2020年這一數字達到190萬,尤其是在新興國家的經濟增長期。因此,預防交通事故是EFFORT大會上的一個首要課題。報告中指出,WHO公布的“2011-2020年道路安全行動十年”目標是使道路交通死亡人數降到90萬。在這一倡議下,專家呼籲,那些車輛不斷增加的國家盡早應用德國成功經驗,避免重蹈覆轍。
車輛交通為全球殺手
道路交通是一個死亡殺手。每天約3500人死於交通事故,其數目接近於死於結核的人數,高於死於瘧疾的人數。道路交通死亡占總死亡的2.1%,占最常見死亡原因的第11位。另外,WHO評估報告指出,交通事故導致的非致死性損傷人數一年達2~5千萬,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Joshipura博士說,如果我們不采取措施,到2030年,道路交通事故傷將位於世界上最常見死亡原因的第5位。若采取措施,至少有一半交通事故可以避免。
WHO運動挽救5百萬生命,尤其在貧窮國家
Joshipura博士評論時指出,如果我們成功逆轉全球趨勢,即刻降低每年交通死亡人數,那麼到2020年我們將挽救不少於5百萬的生命。然而,這種降低潛力在各個國家是不一樣的。工業化程度高的西方國家已經做了大量事故預防工作。我們最擔憂的是新興國家,他們在經濟和財富上處於一個不斷趕超階段。他們登記車輛增長速度快,而道路係統質量尤其是法律條例還跟不上這一速度。鑒於這種情況,分享那些已經成功完成(交通事故)預防國家的知識和經驗是有必要的。
從統計學上看,貧窮是發生交通事故最大的風險因素之一,尤其對於弱勢道路使用者如步行者和騎腳踏車者。在低和中收入國家,死於交通事故的人數分別是21.5人/10 000人和19.5人/10 000人,而高收入國家僅為10.3人/10 000人。還有,低和中收入國家事故率占全世界的90%,盡管他們的登記車輛隻占48%。在美國和加拿大,車輛駕駛者交通死亡率占65%;而在西太平洋地區,弱勢道路使用者死亡率占70%。
成功典範德國如何開展交通事故預防
Haasper博士介紹,“1965年,西德記錄了交通死亡人數一年超過2.1萬,而車輛隻有1.7千萬;到2010年,車輛超過5千萬,而交通死亡人數僅2648例 。”
這種成功涉及了以下幾個方麵的逐步改變。Haasper博士在報告中指出,從立法方麵看,實施下列立法如公路限速到100,駕駛員血液酒精濃度合格標準從0.8‰降到0.5‰,以及強製使用摩托車頭盔、強製使用安全帶以及兒童安全裝置,我們觀察到交通死亡大幅度下降。另一個進步是改進車輛技術如強製性撞力吸收區(crumple zones)、安全氣囊或ABS(刹車防抱死係統),以及一個更安全交通設計包括靈活的路邊障礙、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車道或轉彎的空間分離。還有,對於發生的交通事故,救護鏈達到完善,有助降低交通死亡。
預防工作從學習經驗開始
“經驗教訓就是預防要行動起來!”Haasper博士解釋說,“我們西方國家或多或少達到了最低閾值,在進一步的技術革新如汽車車程裝置上隻做了邊緣性的改進。其他大多數國家的事故預防仍然有巨大潛力。迄今,隻有不到一半的WHO成員就5個關鍵因素通過了有效的國家立法,這5個因素包括血液酒精含量限製、限速、強製使用摩托車頭盔、強製使用安全帶和兒童安全裝置上。在這些因素中,隻有15%規定是充分的。落實這些(法規)改變能幫助我們取得像德國一樣的重大成效,這是值得的。
(根據EFORT資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