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

作者:曉靜摘編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11-09-30

  據衛生部網站9月29日消息,近日,衛生部發布了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用鹽碘含量》。

  標準規定,在食用鹽中加入碘強化劑後,食用鹽產品(碘鹽)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以碘元素計)為20mg/kg~30mg/kg,比老標準規定的60mg/kg的最高強化量,有大幅降低。而且食鹽碘含量將不再“一刀切”,其允許波動範圍為此次規定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30%。標準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在食用鹽碘含量規定的範圍內,根據當地人群實際碘營養水平,按照下表選擇適合本地情況的食用鹽碘含量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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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食用鹽中加入的食品營養強化劑,包括碘酸鉀、碘化鉀和海藻碘。根據《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3 號)第二章第八條的規定,應主要使用碘酸鉀。

  該標準適用於強化碘的食用鹽,並計劃於2012年3月15日實施。

  據悉,該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

關鍵字:衛生部,食品安全,食用鹽碘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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