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醫院急診科的專業劃分,不僅增加了患者不必要的就診流程、難度和時間,而且意味著工作於急診科的中國醫師通常不是“全科醫師”,意味著我們不是每一位醫師都能夠勝任每一種病情和年齡段的緊急醫療救治。本案患者首先進入急診內科診室,然後,急診內科醫師引領患者進入急診外科診室。這種“科室轉換”,究竟花費了幾秒鍾,我們無從得知。從患者到達急診內科診室門口,到離開急診外科門口,耗時共計36秒。
根據現有信息,雖然我們不知道患者進入急診外科診室後的患者生命體征和全部診療/溝通細節究竟如何,但是,外科醫師一定進行了非常及時的問診和簡要體檢,然後,引領患者去往CT室。然而,如果患者生命體征明顯異常,加上外傷史,那麼,在CT掃描之前我們應當或能夠做什麼?我們是否應當在生命體征基本正常或病情惡化得到有效控製之後,再去實施CT掃描?
進而,如果不使用先進的儀器設備,我們真地不能檢查或判定某種危險病情?例如,如果是腹腔內出血,為什麼不做生理鹽水注入檢查?——舉例而已,我不知道本案病情;我這樣說,也沒有特定意涵。目的,是引發學術思考和討論,在各種各樣的急診情況下,看看如何盡量避免儀器設備介入及延誤爭分奪秒的救治時機。例如,本案CT檢查耗時9分35秒。相關的醫療議題,還需醫學專家繼續討論。
從離開急診外科診室,到按壓CT室門鈴,一共花費25秒;從按壓CT室門鈴,到CT室開門,這是10秒鍾的反應時間。請醫學專家說說,這10秒鍾可能意味著什麼?放射科為什麼沒有常規設置一名接應護士?
另外,從離開急診外科診室到CT室,途中沒有見到任何治療和監護措施。這就證明,急診外科的醫療決定無非就是CT掃描。還好,有急診外科醫師的一路陪同。這一步,值得嘉許。不過,我們不知道這位急診外科醫師何時離開患者。患者離開CT室,便沒有任何醫護人員陪護。
他們被指向二樓兒科,到達二樓兒科診室門口,耗時8分45秒。想想看,這對於生命垂危且有救治希望的患者而言,這段時間究竟意味著什麼?而且,患者自行上到二樓,又分別進入了3個不同的房間——請允許我姑且使用一個不好的稱呼:醫療衙門口。其中,在輸液室,我們不知道采取了何種救治措施。頭皮靜脈穿刺,還是大血管穿刺快速灌注,或其它,等等?
我們可能會問,對於這樣一家縣醫院,還能要求多高?而且,我們會說“縣醫院本來就不具備處理這種複雜外傷的手術條件”。但是,從醫改角度來看,任何患者的生命和尊嚴都是平等的,無論長幼、男女和貧賤,而且全中國的醫師均奉行“生命神聖”、“First,Do No Harm”或“醫者仁心”的倫理原則。因此,借此案例,我再次呼籲逐步取消現行的醫院等級製度,使全國各地的“社區醫院”具備大體均等的醫療勝任能力(未來,鄉鎮衛生院可劃歸“社區診所”)。這可能需要很多年的努力,但是,沒有反省就沒有行動。結果,這種願景必將遙遙無期。這種本來就不平等的醫院等級製度,不僅被“合法化”,而且,我們大多數中國人的生死可能繼續取決於他們的居住地點,就在踏入醫院大門那一刻,暴露於陰陽兩界的人生風險。更何況,這種國家正式的醫院等級製度,成為縣醫院“我治不了”冠冕堂皇的保護傘,而且,會毫不猶豫地說出這樣的話:“縣醫院本來就不具備處理這種複雜外傷的手術條件”。
我們不知道,有關醫院能夠提供什麼樣的穩定病情、生命支持和緊急搶救的醫療記錄。但是,我們可以畫出一個患者就診流程,看看患者進入醫院的跋涉經曆究竟如何:親屬懷抱交通事故的外傷患兒→急診科→急診內科診室→急診外科診室→CT室→兒科診室→兒科輸液室→兒科搶救室。根據最新的信息,沒有人要求患者先掛號後看病,也沒有拒診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