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搏驟停患者體溫管理的三個問題(附解)

作者:大鵬 譯 來源:醫學論壇網 日期:15-10-16

        近期,美國心髒病學會(AHA)發布了一項聲明,文章主要關注治療心搏驟停患者時如何製定體溫管理方案。以下為該指南要點。

        一、亞低溫治療預後是否優於非靶向體溫管理方案?

        1.若初始表現為不可電擊複律心律的院外心搏驟停(out-of-hospital cardiac arrest,OHCA)患者自主循環恢複(ROSC),指南推薦使用靶向體溫管理方案,避免非靶向(推薦度弱,證據質量極低)。

        2.若初始表現為不可電擊複律心律的院外OHCA患者在ROSC後反應遲鈍或無反應,指南建議使用靶向體溫管理方案,避免非靶向(推薦強弱,證據質量極低)。

        3.對於所有院內心搏驟停(IHCA)患者,無論其初始心律如何,隻要ROSC後反應遲鈍或無反應,指南推薦使用靶向體溫管理方案,避免非靶向(推薦度弱,證據質量極低)。

        4.對於已經接受體溫管控的患者,指南推薦選擇並保持一個恒定的靶向溫度,選擇區間在32℃至36℃(推薦度強,證據質量中)。目前來看,是否存在某些心跳驟停患者亞群從低溫(32℃至34℃)或高溫(高於36℃)獲得質量收益,這個問題尚需進一步的臨床試驗。

        二、早期(入院前)開展體溫管理是否影響預後?

        1.指南不推薦常規開展入院前體溫管理,這會導致患者ROSC後出現大量低溫靜脈血快速輸注症狀(推薦度強,證據質量中)。心肺複蘇過程中開展的入院前低溫治療尚待研究闡述其效果。

        三、如何確定溫度管理持續時間?

        指南推薦,若已開始體溫管理治療,持續時間至少為2周(推薦度弱,證據質量極低)。

關鍵字:心搏驟停患者,體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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