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慢性心律失常是急診常見的心律失常,阜外心血管病醫院陳柯萍教授在本刊心血管病急症救治中對這種心律失常的急診處理進行了詳細闡述。
常見原因:不僅心原性因素
急診緩慢性心律失常常見病因除心原性因素之外,還需要考慮創傷性、腦源性、代謝性以及腹部疾病等原因。
常見因素包括:①急性冠狀動脈綜合征:是緩慢性心律失常的臨床常見病因,多數情況下是可逆性的,但也有部分患者需要永久起搏器治療。②急性心肌炎。③心髒外科術後或導管消融術後。
④藥物過量和中毒:部分有潛在竇房結或房室結病變的患者,治療藥物時也可出現嚴重緩慢性心律失常,如β- 受體阻滯劑、鈣拮抗劑、洋地黃。藥物過量或中毒患者的治療原則為停藥、加快排泄以及支持治療。有些特定的解毒劑或解毒藥物能夠改善或逆轉心動過緩。必要時需要行血液透析及臨時心髒起搏器治療。
⑤高鉀血症。⑥代謝性疾病或內環境紊亂:如甲狀腺機能減退、電解質紊亂及低溫。⑦其他:如顱內壓增高、腹腔出血合並嚴重低血壓等。
急診評估:關鍵在於判斷患者血流動力學是否穩定
急診評估的關鍵在於判斷患者血流動力學是否穩定,如果不穩定需立即開展急救治療。就診時的生命體征有助於判斷血流動力學是否穩定,之後醫生仍需要反複評估、測量患者生命體征以助於判斷治療效果。
全麵詳細的病史可為緩慢性心律失常的診斷提供線索。12導聯心電圖可發現持續存在的緩慢心律失常失常。還可發現其他心電圖的異常,如急性心肌梗死、高鉀血症以及地高辛中毒等典型的心電圖改變,從而有助於醫生作出病因診斷。
有時需要反複心電圖檢查以發現異常。部分緩慢性心律失常是間斷發作或進展的,需進行持續心電監護來進一步觀察病情以明確診斷。
急診治療:藥物無效要考慮起搏器治療
緩慢性心律失常的急診治療主要包括藥物治療和臨時起搏治療。藥物治療中阿托品仍然是治療緩慢性心律失常的一線藥物,它能顯著提升心率及改善傳導阻滯。需要強調的是,阿托品對Ⅱ度Ⅱ型房室傳導阻滯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可能無效。
如果阿托品無效,可以考慮應用異丙腎上腺素靜脈滴注或靜脈泵入治療,但需要警惕出現室性心動過速和心室顫動的風險。急性心肌梗死引起的緩慢性心律失常患者應用異丙腎上腺素治療可加重缺血,是臨床禁忌。
藥物治療無效或不能應用藥物治療糾正嚴重的緩慢性心律失常時,需考慮臨時心髒起搏器治療。
綜上所述,緩慢性心律失常是臨床常見的心律失常,其診斷主要依據心電圖及Holter 等監測手段,臨床表現主要是由於心動過緩後引起的一係列症狀。緩慢性心律失常的處理首先需要尋找病因,糾正可逆性原因。藥物治療作用有限,必要時需要臨時起搏器或永久起搏器治療。
來源:陳柯萍. 心血管急症救治. 中國循環雜誌, 2014, 29:244-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