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8月30日上午,ESC新版“室性心律失常和心髒性猝死”指南在主會場發布,指南工作組的兩位主席Silvia G. Priori和Carina Blomstrom-Lundqvist分別作了簡明扼要的介紹(圖1)。當天下午“與指南工作組麵對麵”專場又以自由討論形式,對新指南要點做了“編讀交流”(圖2)。
Silvia G. Priori和Carina Blomstrom-Lundqvist對指南作簡明扼要的介紹
“與指南工作組麵對麵”專場
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華偉教授
華偉教授:指南更新要點歸納和點評
在此基礎上,記者現場邀請對指南更新要點做了歸納和點評。他提到,ESC上版室性心律失常和心髒性猝死指南發布於2006年,此後近10年間該領域積累了更多研究證據,並出現了很多新技術、新器械。指南的更新很及時,並且非常貼近臨床,值得關注的更新點如下。
一、指南首次推薦,DNA分析應作為心髒性猝死患者、特別是年輕患者屍檢的必查項目(IIa/C),有助於發現致病性遺傳異常及親屬預防。
二、首次對皮下除顫器的使用做了推薦。包括:對於具有埋藏式心律轉複除顫器(ICD)置入指征而無需起搏治療的患者,皮下除顫器可作為靜脈除顫器的替代選擇(IIa/C);對於靜脈入路困難、靜脈ICD因感染取出後或年輕(需長期使用ICD)患者可以考慮使用皮下除顫器(IIb/C)。
三、首次對可穿戴心律轉複除顫器(WCD)做出推薦。其可被考慮用於有心髒性猝死風險而不適合置入ICD的患者(IIb/C),作為臨時應用預防心髒性猝死,例如等待心髒移植以及急性心肌梗死40天內心功能不全患者等(IIb/C)。
四、對缺血性心髒病合並持續室速患者的導管消融治療提高了推薦級別。包括:對於心梗後(瘢痕相關)無休止室速或電風暴,推薦緊急實施導管消融(I/B);對缺血性心髒病患者因持續室速而反複實施ICD電擊者,推薦導管消融(I/B)。新指南首次提出對缺血性心髒病置入ICD患者,在首次發作持續性室速時,可考慮實施導管消融(IIa/B)。
五、指南首次強調:對心肌梗死患者,6-12周後應重新評估心功能,以明確是否仍有必要一級預防性置入ICD(I/C)。華教授認為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部分患者血運重建後心功能改善,重新評估有助於避免不必要的ICD使用,另一方麵也可找出射血分數仍低下的患者置入ICD以預防猝死。
華偉教授補充,此次指南時隔9年更新,內容豐富,值得做逐條深入解讀。除了上述重要內容之外,還有一些非常細致的推薦意見值得注意,例如對不明原因暈厥、懷疑與心律失常相關者,在常規診斷手段無效時,推薦應用植入式循環記錄儀(loop recorder)(I/B)。在無創診斷方麵,SA-ECG(信號平均心電圖)被推薦用於提高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ARVC)診斷率(I/B)。
此外,指南還對目前證據不足、但之後可能成為I類推薦的意見單獨列出(emerging recommendations),例如,兒茶酚胺敏感性多形性室速患者,出現複發性暈厥或多形/雙向室速、有ICD置入風險或禁忌的患者,可在beta受體阻滯劑治療基礎上聯合使用氟卡胺(II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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