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A:心房顫動的治療(2)

作者:埃裏克·N·普裏斯托斯基(Prystowsky)等 美國印第安納州印第安納波利斯市聖文森特醫院聖文森特醫療集團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5-08-18

藥物維持竇性心律的最佳藥物選擇,主要基於藥物的安全性,其次是其有效性1,2,40,41。例如,在多項隨機試驗中,在維持竇性心律方麵,胺碘酮表現出優於與其比較的抗心律失常藥物2。但它有重要的不良反應譜,包括肝髒、肺和甲狀腺毒性。對心力衰竭或冠心病患者,應避免使用諸如氟卡尼和普羅帕酮等藥物。

為提高AF患者藥物使用的安全性,人們提出了指導一種藥物選擇的流程,該流程基於針對某種特定藥物,是否存在有可能增加其不良事件危險的其他臨床因素41。治療的一個指導性原則是,在考慮藥物治療前,消除任何明確的病原學因素(如甲狀腺毒症或酒精濫用)。在少數患者中,臨床病史有可能指導治療的選擇,例如,對於隻在運動期間發生AF的患者,也許可先選一種β受體阻滯劑。

在選擇一種起始藥物來維持竇性心律時,應考慮到某些警告事項1,2。由於多非利特和索他洛爾均可延長QT間期,因此,在有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危險的患者中,應謹慎使用。決奈達隆和胺碘酮也可以延長QT間期,但發生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的危險非常低1。如果患者存在明顯的左心室肥厚(室壁厚度>1.5cm),則不推薦使用多非利特、氟卡尼、普羅帕酮和索他洛爾2,38。鈣通道阻滯劑或β受體阻滯劑應與普羅帕酮和氟卡尼聯用,因為後兩種藥物有可能改變心房的電生理學特征,繼而引起房撲,如果房撲足夠慢,則可以引起1:1的房室結傳導以及快速心室率(經常>200次/分)1-3。

在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的起始期間,通過住院來監測有效性和安全性,這對於患者來說不方便,而且對醫療係統也花費大。基於可用的證據,如果對患者的安全性存在任何重要影響,就應讓患者在院內開始這些藥物的治療。但在門診開始治療對於患者來說經常是合理且安全的1-3。

對於沒有心髒疾病、電解質狀態正常、且正在服用一種房室結阻滯劑的竇性心律患者,或許可以在門診開始氟卡尼和普羅帕酮治療,通常以一種較小的劑量開始,並且在開始藥物治療和上調劑量後的數天內,監測每種藥物對心電圖的影響。對於竇性心律或AF患者,或許可以開始胺碘酮和決奈達隆治療,但是,推薦采用一種事件記錄器或在診室內做心電圖,來謹慎監測患者的心電圖狀態。由於這兩種藥物可以減慢房室結傳導,可能不再需要使用一種房室結阻滯藥物。

多非利特的治療隻能在醫院內開始。索他洛爾可以延長QT間期,並可引起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因此,一些學者提倡在醫院內開始其應用。但是,對於電解質水平和QT間期正常、經過選擇的竇性心律患者,也可以在不住院的情況下給予索他洛爾治療,以相對小劑量開始,並對心電圖進行隨訪,以判定藥物對QT間期的影響1,38。如果劑量上調,在劑量增加的2~3天內,再次評估QT間期。如果選擇的起始治療藥物無效或引起了麻煩的不良反應,可能要選擇另一種一線藥物,胺碘酮或導管消融是合理的替代選擇。

導管消融

患者的選擇

通常,導管消融推薦用於下列患者:有症狀的陣發性或持續性AF,對至少1種抗心律失常藥物抵抗或不耐受2,42。在決定進行消融時,同樣還應考慮一係列臨床因素。持續性AF(特別是長期存在的持續性AF)患者對消融的療效反應較陣發性AF患者差2。操作相關的並發症、患者偏好、年齡、症狀(嚴重)程度以及存在結構性心髒病,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在經選擇的患者中,導管消融或許是首選的一線治療2,42,43。

房顫的導管消融

1998年,由海辛格等進行的、有影響力的觀察研究顯示,肺靜脈快速發射的心房脈衝可以引起AF,而對這些觸發灶進行消融,常常可以阻止AF。這些發現使AF消融方法發生了徹底轉變,其重點為肺靜脈電隔離術(PVI)。盡管PVI治療陣發性AF患者獲得了相當大的成功,但該技術在持續性AF患者中表現出的有效性有限。研究已證實,有關房顫發生和維持的其他機製還包括來自非肺靜脈源的觸發灶、轉子及心髒自主神經節活動6,7,15,26,44,45。這些不同的機製導致了不同的方法,包括線性房顫消融線、心房複雜碎裂電位及神經節叢的消融7,46,47。

近期的報告已顯示,少量或許位於左心房或右心房的轉子(螺旋波)可能使AF得以持續14,15,48。與單用PVI相比,消融這些轉子可以改善AF患者轉歸。無創標測技術引導下的消融,進一步驗證了病灶驅動AF維持的這一概念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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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JAMA,心房顫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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