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區一:把房顫當成冠心病的症狀
遇到心血管疾病患者,我們最容易想到的是冠心病,因此,如不留心鑒別,臨床上很容易把房顫當成冠心病的臨床表現,常規進行冠脈造影,甚至在發現狹窄後,馬上置入支架。忽略了考慮狹窄與症狀是否相關,抗凝治療是否有效等。
破解方法:
1. 房顫大多與冠心病無明顯關係,除非合並急性心肌梗死、心衰或高血壓,隻有冠心病而沒有這些合並症的患者中,房顫的發生率隻有不到2%。
2. 重視房顫的病因,注意是否合並相關疾病,尤其是器質性心髒病,如高血壓性心髒病、風濕性心髒病、心肌病、縮窄性心包炎等。
3. 加強症狀的綜合評估。遇到有冠脈病變的患者,要積極評價是否有心肌缺血,是否一定要馬上放支架。
誤區二:不係統評估就直接進行室率控製
有的醫生遇到房顫患者,不是先仔細評估,而是直接用β受體阻滯劑控製心室率。藥物治療雖然有一定的優勢和便捷性,但由於效果一般、複發率高、藥物副作用等問題,已經逐漸被房顫治療新技術所取代。
破解方法:
1. AFFIRM試驗證實,根治房顫、恢複竇性心律,才能有效改善生存。近年來,在探索房顫有效節律控製的方法中,導管消融得到越來越多的肯定。超過1.6萬名患者的房顫導管消融全球調查發現,導管消融的成功率趨於穩定>70%(陣發性房顫83.2%,持續性房顫75%,永久性房顫72.3%)。2014年美國AHA/ACC/HRS房顫指南中,推薦導管消融為症狀性陣發性和持續性房顫的首選治療方法。
2. 建議盡早進行治療。陣發性房顫患者要“防患於未然”,在疾病最早期積極控製節律,到有條件的醫院進行係統評估,必要時進行導管消融治療(І,A推薦)。
3. 部分持續性房顫患者,應當優選導管消融治療進行節律控製(Ⅱa,A推薦)。
誤區三:對高危型房顫輕易放棄節律控製
臨床上,很多醫生碰到合並心衰、有過腦卒中等的“高危”房顫患者就“犯怵”,治療上也不敢有“大動作”,越保守越安全。事實上,這樣的想法有些片麵,對於高危型房顫患者,積極節律控製反而有助於改善預後,讓患者獲益。
破解方法:
1. 雖然高危型患者導管消融的總體成功率相對較低,但是患者的臨床淨獲益更高。對於這類患者,在治療原發疾病、降低危險因素的基礎上積極控製房顫,是治療關鍵。
2. 很多有過多次腦卒中發作的房顫患者,抗凝治療出血風險高,房顫反複發生,又讓卒中風險居高不下。對此,積極、主動通過導管消融等手段控製節律,能很好地預防卒中再次發生,提高患者生活質量。
3. 合並心衰的房顫患者,傳統治療方法隨訪中死亡風險高達30%。通過積極有效控製房顫,可以早期預防和減輕心衰,從而降低終點事件,提高患者生存率。
誤區四:房顫終止後竇性停搏“舍本逐末”
對於房顫終止後竇性停搏的患者,很多醫生會選擇置入心髒起搏器(ICD)治療。這種治療選擇雖然沒有原則性問題,但對患者來說,未必是最佳選擇。如果患者的停搏與房顫密切相關,那麼起搏是“治標”,消除房顫才是“治本”。
破解方法:
1. 認清病因、仔細鑒別。病態竇房結綜合征“快-慢型”中,房性心律失常可能是治療關鍵,而停搏是繼發性的病竇改變。控製住“快”,“慢”就成了可逆的。
2. 對於此類患者,通過導管消融根治房顫,或許就能恢複竇性心律,不再誘發竇性停搏,也不必再置入起搏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