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協和醫院黎婧怡、劉震宇和 張抒揚等分析了在擇期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中使用指南推薦劑量的普通肝素(UFH)後活化凝血時間(ACT)的達標情況,探討使用ACT監測UFH抗凝效果的必要性。結果表明,對於擇期PCI患者,通過體質量調整UFH劑量後僅少數患者ACT達標.監測ACT可及時識別和處理抗凝未達標患者,有助於提高PCI的療效和安全性。相關論文發表於2015年第5期《中華心血管病雜誌》。
研究者連續入選了2011年5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北京協和醫院行擇期PCI的患者1 062例,對其臨床資料進行回顧性分析.參照2011年美國心髒病學會基金會(ACCF)/美國心髒協會(AHA)/美國心血管造影和介入學會(SCAI)的PCI指南,術中UFH的使用劑量為70 ~100U/kg.根據術中檢查結果,將患者分為ACT< 300 s組(598例)、ACT 300~350 s組(183例)和ACT> 350 s組(281例),分析患者的ACT達標情況及術後不良事件的發生情況。
結果顯示,(1)患者年齡為(63.0±10.6)歲,男性751例(70.7%),體質量為(70.5±11.7)kg,UFH的使用劑量為(100.7±9.1)U/kg.(2)使用UFH後,ACT為285(240 ~ 352)s;以ACT 300~ 350 s為目標值,達標率為17.2%(183/1 062).(3)3組患者的性別、年齡、身高、體質量、UFH/體質量、冠心病危險因素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均>0.05);將各項因素與ACT進行多因素線性相關分析顯示,UFH/體質量與ACT值呈正相關(r=0.07,P<0.01),其餘因素與ACT值無顯著相關(P均>0.05).(4)在ACT< 300 s組中,444例(74.2%)患者在術中追加UFH;所有患者在術後48 h內均未發生嚴重出血事件,ACT< 300 s未追加UFH、ACT< 300 s追加UFH、ACT 300 ~ 350 s、ACT> 350 s患者術後48 h內輕微出血事件和缺血事件的發生率差異均無統計學意義(P均>0.05)。
原文標題:擇期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中普通肝素的抗凝達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