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技術背後的法律風險:識別與防控

作者:CMT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5-06-11

4月12日,在第17屆中國南方國際心血管病學術會議(南方會2015)上,中國醫學論壇報社與廣東省醫學會醫事法學分會聯合主辦了醫事法學高端論壇暨紀念《中國醫學論壇報》“醫事法學”專欄三周年活動。這是《中國醫學論壇報》連續第三年與廣東省醫學會醫事法學分會合作,在南方會上設立該論壇。本次論壇的主題是“心血管診療技術發展中的法律風險識別與防控”,臨床專家、醫院管理者、法學專家、醫學倫理研究者、醫學專業媒體等各方代表就此展開了深入探討。

在開幕致辭中,廣東省醫學會秘書長李國營指出,心血管是醫療糾紛高發領域。《中國醫學論壇報》循環周刊主編王娣介紹,我國近年來引進和嚐試心血管診療新技術的步伐越來越快,為既往幾乎束手無策的患者帶來了新希望。但這些技術都非常“年輕”,我們尚未充分評估其遠期療效和安全性,器械審批亦未到位,使其操作者麵臨巨大倫理和法律風險。因此,本次論壇的舉辦非常及時和必要。

心血管診療技術的臨床風險防控:製度與職業倫理兩手抓

代表臨床專家“發聲”的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周玉傑教授指出,以安貞醫院為例,作為全國知名的心血管病診療中心,醫生經常需要挑戰各地轉診來的複雜、疑難、高危手術,如走鋼絲般承受著巨大的法律風險。

因醫療具有雙麵性、病情變化具有階段性和不可預見性(如肺出血-腎炎綜合征的病情演變)、醫生經驗具有局限性、患者滿意程度具有可變性,醫療風險很難避免。

周教授介紹,許多發達國家在處理醫療糾紛方麵具有健全製度可資借鑒。美國是典型的“依法治醫”,醫院設有風險管理部門專門調查醫療失誤。由於患者醫療費大多由保險公司支付,保險公司參與醫療過程監督。“鬧事”患者會因危害醫療秩序而被法辦。

英國實行全民免費醫療政策,每名患者都有長期固定的全科醫生,這促進了醫患相互理解和溝通,有利於維護和諧的醫患關係。英國對攻擊醫生的行為零容忍。另外,醫生和診所都有職業保險方案覆蓋,很多醫療糾紛由醫患雙方的保險公司出麵協調解決。

德國專門設有由醫生和法律人士組成的醫療事故調解處。

法國“醫藥分開”,並賦予醫生決策治療方案的權利,患者即使不同意也無權要求醫生按照自己意願更改治療方案。

借鑒以上經驗,我國在從執法層麵保護醫務人員方麵也有了一些進步,一些醫院開始聘請律師。周教授認為,全科醫生製度尤其值得中國借鑒。同時,醫生應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能力,盡力與患者溝通,引導其配合最佳治療計劃。

針對中國現狀,周教授建議中國醫生在術前、術中充分執行患者溝通和知情同意,並對其他必要環節(如自費藥使用)嚴格簽署書麵文件。

要求醫生具有一定法律知識和意識,一方麵嚴格遵守衛生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護理常規,知法守法,另一方麵敢於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醫院也應該做好證據的保存和管理,完善屍檢製度。這也反映了對醫生進行醫事法學教育的重要性和急迫性。

然而,一味防範難免會削弱醫生本來非常崇高的職業內涵。

周教授也指出,醫院不是法院,若醫生無法擺脫法律條文的束縛,就無法回歸醫療本質,全心全意為患者服務。也許,最根本的解決方法是讓醫生回歸最單純的職業倫理,提高醫生群體的個人修養、社會公德和良知。隻有如此,遇到難以避免的醫療風險時,醫生才能得到患者的理解。

完善醫院評審製度,協助防範醫療風險

作為醫院醫療質量管理與評審方麵的專家,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質控處劉秋生處長首先羅列出各國有關醫療差錯、醫源性傷害和臨床誤診的數據,顯示醫療安全達不到預期。

劉處長指出,醫療工作具有專業性強、風險高、係統流程複雜、醫患關係敏感等特點。即使多重防範,醫療風險仍是醫療發展的必然結果。

目前,心腦血管疾病是人類健康的第一大殺手。同時,患者情緒緊張、焦慮,對治療計劃配合度低。認識並學會防範和處理醫療風險是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的必備能力。

劉處長著眼於醫院等級評審對心血管診療方麵的約束,介紹了醫院評審標準中與心血管診療相關的條款。

例如,技術準入條款要求醫院建立醫療技術管理製度,實行醫療技術分級分類管理,不應用未經批準或已經廢止和淘汰的技術,對診療器材購入使用實施登記製度。人員準入條款要求醫院醫護人員專業技術培訓合格,掌握專業技術。病情評估與討論條款要求醫院具有患者病情評估製度、手術安全核查與風險評估、術前討論製度。

這些條款滲透醫院常態工作的方方麵麵,最終評估醫院總體管理的係統性、對問題反應的及時性和有效性、總體發展的協調性,醫院各種管理信息整合能力及對決策支持的能力,常態自身管理的科學性、時效性和可預見性。這在規範醫生醫療行為,進而防範醫療風險方麵具有重大意義。

討論

“知情同意是構建有效醫患交流的橋梁。患者隨訪改善醫患關係。醫院要具備診療資質。”

――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心血管內科杜作義教授

“醫生不應該為了任何原因去追求經濟利益和科學利益,內心需要有一杆秤,才能找到利益與風險的平衡點。”――南方醫科大學醫學倫理學研究者雷錦程教授

“醫生對於任何潛在風險和難以控製的情況,應盡可能與同道交流,尋找建議、支持和解決途徑。”

――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心血管科彭銳醫師

論壇總結

論壇主席、廣東省醫學會醫事法學分會主任委員宋儒亮教授總結,法律能否被大家遵守和信賴,是醫學能否健康有序發展的決定性因素。醫事法學這個領域需要醫學專家、行業管理人、法律人士和媒體人的共同參與。填補醫、法之間的鴻溝,達到“彼此交融而又有界限”的狀態,正是醫事法學高端論壇這個集合多領域專業人士思想交流、碰撞平台的宗旨。(本版由許茂怡、王娣根據專家報告、討論整理)

關鍵字:醫事法學,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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