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差不到一個周時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食藥監局接連發布打擊醫藥代表從事商業賄賂的政策,風雨欲來,誰能逃脫?
重拳打擊醫藥賄賂,醫院營銷模式徹底癱瘓
重大政策
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大型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巡查細則(2017年版)》(以下簡稱細則),開始了大規模的大型中西醫結合醫院巡查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行動。
巡查周期
到2017年年底結束。
需要明確的是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是國家衛計委下設機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態度也是國家衛計委的態度。
《巡查要點細則》中巡查商業賄賂的內容要求:
嚴明行業紀律,深入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
加強處方權監管,嚴格落實藥品用量動態監測和超常預警製度、不當處方院內公示和點評製度,推行陽光用藥,加強統方管理,對信息係統中的藥品、耗材使用信息實行加密管理,健全內部製衡機製,嚴格統方權限和審批程序,安裝反統方軟件等信息化手段防範非法統方。
查是否簽訂醫藥購銷廉潔協議,違法違規企業或個人是否查處並上報,是否把已處理的單位或個人永久納入黑名單;
二. 食藥監總局發布《關於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關政策》(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禁止醫藥代表承擔藥品銷售任務,禁止醫藥代表私下與醫生接觸。
意見稿對學術推廣行為予以進一步規範。根據意見稿,醫藥代表負責新藥學術推廣,向臨床醫生介紹新藥知識,聽取新藥臨床使用中的意見。禁止醫療機構任何人向醫藥代表、藥品生產經營等企業人員提供醫生個人開具的藥品處方數量。醫藥代表誤導醫生使用藥品和隱匿藥品不良反應的,應嚴肅查處。
第三方醫藥服務體係麥斯康萊(公眾號maxcolla)創始人史立臣分析認為:
1.打擊商業賄賂的高壓持續推進
從2016年年底央視報道醫藥代表商業賄賂事件開始,國家對醫藥購銷領域針對醫藥代表、醫生、院長、藥劑科等的商業賄賂行為一直沒有停止出政策。
醫藥商業打擊醫藥代表各種商業賄賂行為,已經成為常態。
比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巡查就直接延伸到2017年年底。
而國家食藥監局更明確了醫藥代表的工作行為。
2.外資藥企合規銷售成為發展障礙
我們知道,外資藥企的藥品大部分是通過醫院尤其是三甲醫院進行銷售的,即便是外資藥企內部嚴格管理合規問題,但為了完成藥品銷量,部分醫藥代表可能從自身的提成中拿出一部分作為給醫生的賄賂,這種行為其實業內是普遍知道的,畢竟外資藥企針對醫藥代表的薪資結構中不存在商業賄賂的部分。
但為什麼部分外資藥企的醫藥代表有資金給醫生?肯定某些方麵是設計好的。
現在我國仿製藥研發能力越來越強,仿製藥的上市速度越來越快,這對外資藥企的大部分過了專利期的藥品是一種沉重的打擊。
外資藥企做仿製藥,自身難度非常大,而且還要合規,不能進行商業賄賂,這給外資藥企的運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雖然外資藥企是做醫藥市場學術的鼻祖,是專家,但,那是針對專利藥而言,對於仿製藥,外資藥企已經沒有多少市場學術優勢,頂多說的是“我們是原研藥”,其他的實在說不出什麼了。
鼎臣谘詢就接到了三家外資藥企的項目合作需求,他們希望通過第三方來設計他們下一步合規情況下的市場學術內容體係,因為,做仿製藥的市場學術,實在不是他們的強項。
3.國內很多製藥企業還在刀尖上跳舞
由於國家的政策一刀切的禁止醫藥代表私下接觸醫生,不能統方,不能誤導醫生用藥。
這讓很多國內的製藥企業的醫藥代筆無所適從。
當然,一些國內的製藥企業還是無所謂,筆者史立臣前兩天出差到一家三甲醫院辦事,還能看到一些藥企的醫藥代表工作時間在醫院晃蕩,私下一問竟然是大型藥企的代表,這不是作死的節奏嗎?你企業大就不出事了嗎?出了事你就能擺平?
俗話說,心有多大,事業就要多大,我這裏借用一下:“心有多大,出了事,就有多大。”
其實私下問了醫藥代表,他們也很無奈,不做客情關係,業績達成不了,市場學術也做了,效果不明顯,而且,就那麼一兩個仿製藥品種,實在沒有什麼可以做醫生認可的市場學術的內容了,畢竟講了一兩次後,除了產品本身和企業介紹,實在沒什麼可以講得了。
以前做科室學術都是簡單講講,之後就是聚餐,送禮品,現在這套行不通了,隻有定期跑科室,拉關係,送錢。
總結: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食藥監總局的文件,不是玩笑,如果一些藥企還無所謂,估計以後就會出大事,更會寸步難行。
但當回事又能怎麼辦?市場學術能力不是一下就有的,而且,短期也難以見效,是需要長期積累的才能見效的,在國家政策高壓下,原有的依靠商業賄賂的模式基本徹底癱瘓,雖然可以偷摸的做一些勾當,但能做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