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ACC/AATS/AHA/ASE/ASNC/SCAI/SCCT/STS聯合發布《2016急性冠脈綜合征(ACS)血運重建適用標準(AUC)》,對2012年版文件做出更新,文章在線發表於《美國心髒病學會雜誌》。
不同於2012年版文件,更新版冠脈血運重建AUC將ACS和穩定性缺血性心髒病(SIHD)這兩種情況分至2個文件中單獨介紹。
更新版ACS血運重建AUC結合近年來臨床研究和實踐的進展,對假設的臨床情景進行了重新評估。按照適用程度進行1~9分評分:7~ 9分表明冠脈血運重建治療適當,1~3分表明冠脈血運重建治療不適當,4~6分表明這種臨床情形可能適當。
ACS血運重建的適應證要考慮以下7個方麵:①臨床表現(STEMI,NSTEMI,其他ACS);②症狀出現的時間;③是否存在其他影響預後的因素(嚴重心衰或心源性休克,血流動力學或電傳導不穩定,存在左心功能不全,持續存在或反複發作的缺血症狀);④既往溶栓治療情況;⑤TIMI評分預計的風險;⑥相關合並症;⑦罪犯與非罪犯血管的解剖學情況。
在以下17種ACS臨床情景中,分別有10種、6種、1種臨床情景被評為血運重建適用(A)、可能適用(M)和不適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