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洲心律協會(EHRA)更新了2013版房顫患者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藥物(NOAC)指南,其中要點有以下十點。
1.新指南指出,瓣膜病性房顫是指植入機械瓣後或有中重度二尖瓣狹窄患者的房顫。但在NOAC相關臨床試驗中,包含了一部分其他類型的瓣膜病,比如嚴重的主動脈狹窄、二尖瓣修複術後、主動脈脈瓣成型術或TAVI術後、生物瓣(除外術後前三個月)等,這些患者應用NOAC也是合適的。
2. 新指南對影響NOAC劑量的藥物間相互作用進行了列表,其中包括決奈達隆、利福平、HIV蛋白酶抑製劑、抗真菌藥物(如伊曲康唑和酮康唑)、環孢素和他克莫司等與達比加群的相互作用等。
3. 新指南推薦,通常情況下,應用華法林的患者在轉而應用NOAC時,INR≤2.0~2.5時方可啟動。如果由NOAC轉而改用華法林時,需要在服用NOAC前和最後一劑NOAC後24小時檢測INR,以更好評估抗凝程度。
4. 對於圍手術期抗凝管理,使用半衰期較短的NOAC,則應用低分子肝素橋接不適宜。術前給藥實際取決於患者腎功能和手術出血風險。通常情況下,術前24~96小時停用NOAC較為適宜。
5. 對於NOAC引起的出血,對於大多數患者保守治療即可。若發生大出血或危及生命的出血事件發生時,對於使用達比加群的患者可靜脈注射idarucizumab 5 mg;對於應用Xa因子抑製劑的患者,可給予凝血酶原複合物濃縮製劑50 U/kg。
6. 對於接受心髒複律的患者,給予NOAC抗凝3周較為適宜,並且患者無需在複律前行經食道超聲心動圖檢查;對於房顫≤48 h的患者,指南建議在複律前應用低分子肝素,複律後應用NOAC至少4周。
7. 正在服用NOAC患者需接受PCI時,指南推薦術前停用NOAC≥24 h,術後停用腸外抗凝後,重新啟動同一類NOAC並聯合單一抗血小板藥或雙抗治療。對於抗凝和抗血小板治療的患者,可考慮給予質子泵抑製劑。
8. 擇期PCI或急性冠脈綜合征房顫患者,指南建議置入裸金屬支架者和藥物洗脫支架者接受1個月或6個月NOAC+雙抗的“三聯療法”。在1個月或6個月後,指南推薦,服用NOAC+阿司匹林或氯吡格雷直到PCI術後1年。絕大數患者在術後1年可單一服用抗凝藥。
9. 對於伴有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或缺血性腦卒中患者,指南建議根據病情輕重,可在事件發生後1~12天後啟動或重新啟動口服抗凝藥物治療。對於顱內出血患者,如果出血原因或風險因素可以治療,指南推薦在4~8周後重啟抗凝治療;否則應考慮接受左心耳封堵術治療。
10. 在處方NOAC治療前,應該應用Cockcroft-Gault公式評估患者腎功能。對於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即肌酐清除率≤15 ml/min或接受血液透析治療者,禁用NOAC。對於應用NOAC患者,應該每隔“肌酐清除率/10”個月,複查一次腎功能。
來源:Geoffrey D. Barne . European Practical Guide on NOACs for Atrial Fibrillation. ACC. Jul 0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