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例簡介
女性,30歲,未絕經。2011年5月因“發現右乳腫物1年餘”在外院就診。查體示:右乳外側9點距乳頭1~2cm,腫塊大小3×2.5cm,質硬,邊界欠清,活動度差,與皮膚表麵稍粘連。乳腺超聲示:右乳實性結節,性質待定。穿刺活檢病理示:右乳浸潤性導管癌。免疫組化(IHC)示:雌激素受體(ER,-),孕激素受體(PR,-),人表皮因子受體2(HER2,-),為三陰性乳腺癌(TNBC)。
MDT討論1:圍手術期治療方案
乳腺外科該患者穿刺病理為右乳浸潤性導管癌,三陰性。患者有保乳意願,但TNBC患者是否適合行保乳手術?研究表明,保乳手術患者中,TNBC的局部複發率高於非TNBC。然而,TNBC與接受全乳切除手術患者相比,保乳術患者的局部複發風險反而相對較低。因此,TNBC患者可以選擇保乳的手術方式,但因其預後差,應加強輔助治療。另外,因患者腫塊偏大,且活動度差、與皮膚表麵稍粘連,應考慮先行新輔助化療,繼而行保乳手術。對於TNBC的新輔助治療方案,聖加倫(StGallen)專家組支持蒽環類聯合紫杉類方案,認為並不特別需要含鉑類或強調烷化劑類的方案。
新輔助治療+手術治療
遂患者先行AT方案(紫杉醇+表阿黴素)新輔助化療。4個周期後腫物縮小。2011年7月25日行右乳癌保乳術(右乳癌局部擴大切除+右腋下淋巴結清掃術)。術後病理示:右乳腺組織增生背景中見小灶浸潤性導管癌,細胞退變明顯,各切緣未見癌浸潤;腋窩淋巴結未見癌轉移(0/31)。術後繼續行AT方案化療2個周期及放療(具體劑量不詳)。
2012年11月5日,患者因“右乳癌保乳術後1年餘,發現右乳腫塊9月餘”就診。右乳頭上方捫及直徑約1cm結節。外院乳腺超聲示:右乳頭上方見1.1×0.6cm低回聲區,界尚清;右乳頭下方見0.6×0.4cm低回聲區。行乳腺腫物切除活檢,病理示:右乳導管內癌伴局部浸潤。遂行“右乳全切”。術後病理示:右乳浸潤性導管癌,Ⅲ級,直徑0.4cm,周圍伴導管內癌Ⅲ級,病變直徑1cm;乳頭下個別導管見導管內癌累及。IHC示:ER(++),PR(-),HER2(灶++),Ki-67約30%(+),CK5/6(-)。術後予戈舍瑞林+他莫昔芬(TAM)內分泌治療。
MDT討論2:1年內新病灶屬於真性複發、殘留還是原發?
超聲科從2012年11月5日的乳腺超聲圖像和描述來看,結節惡性證據不足,但結節較表淺,彈性不能參考,需要結合病史及觸診情況綜合判斷。
影像科在患者診療過程中,缺乏影像學對全身的評估和對乳腺的精確評估。新輔助治療前應該加做雙乳核磁共振(MRI),以明確是否同時存在其他病灶;另外,新輔助化療前後也應進行充分的影像學評估,從而留存基線、客觀的資料,利於後續診療。
病理科病理角度判斷新發病灶是原發還是轉移,是通過綜合病理形態學及IHC表達。在手術全乳標本中顯示病灶以導管內癌為主合並浸潤,根據病變由原位逐漸發展到浸潤的過程,因此認為是原發病灶。但該患者第1次病灶為新輔助化療後,2次IHC結果不一致,可能是腫瘤異質性或化療後免疫表型的改變,新原發病灶也不能排除。建議臨床診療對每次的新發病灶都行病理活檢,從而判斷分子分型,為患者提供更合適的治療。
乳腺外科該患者首次外院保乳手術1年內即在原手術區域出現新病灶,較短時間內在鄰近手術區域出現的新病灶,考慮為複發可能性大,第二原發病灶可能性小,盡管IHC表達結果不盡相同,或因腫瘤異質性所致,當然目前仍存在一定的爭議。這就涉及到新輔助化療後保乳手術切緣的判斷。2015年StGallen專家投票結果顯示,絕大部分專家認為切緣陰性即可,無需擴大切緣,亦無需要切除新輔助化療前初始病灶的範圍。
腫瘤內科該患者首次病理為浸潤性導管癌,而一年後新發病灶病理為導管內癌且IHC結果也不完全相同,因此新發病灶為原發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同時伴有浸潤性癌成分,建議術後繼續行輔助治療。因該患者ER狀態為陽性,輔助治療給予卵巢功能抑製聯合TAM的內分泌治療。另外,隨著對芳香化酶抑製劑(AI)研究的不斷深入,絕經前患者接受卵巢功能抑製後,或可選擇使用AI,進一步改善患者預後。
放療科該患者初治腫塊位於右乳外側象限9點,新病灶分別位於乳頭上、下方,非同一象限,同時IHC提示分子分型差別較大,雖從時間上看1年內出現,但仍考慮為第二原發可能性大。首次放射治療從患者描述上推斷,不屬於常規照射也非大分割部分乳腺照射,結合患者放療後嚴重的遠期皮膚損傷,其規範性似乎值得探討。
3年後出現複發轉移
2015年2月10日發現右側鎖骨下淋巴結腫大,超聲(圖1)、乳腺MRI均考慮淋巴結轉移可能大。PET/CT示:右側乳腺術後,右側鎖骨區及右腋窩多發腫大淋巴結,氟代脫氧葡萄糖(FDG)代謝異常增高,考慮多發淋巴結轉移,其餘部位無明顯異常。行右鎖骨下淋巴結穿刺活檢,病理示:肌肉脂肪纖維結締組織內見浸潤性癌,結合病史考慮乳腺癌複發。IHC示:ER約30%(+),PR(-),HER2(-),Ki-67約90%(+)。
2015年3月6日起行NP方案(長春瑞濱+順鉑)化療。2個周期後超聲顯示淋巴結明顯縮小(圖2)。2015年4月14日行“右乳癌根治術”。術後病理示:鏡下示脂肪及橫紋肌組織,部分橫紋肌呈萎縮性改變;各切緣未見腫瘤侵犯;淋巴結未見腫瘤轉移(0/3);單獨送檢鎖骨下淋巴結未見腫瘤轉移(0/1)。
MDT討論3:下一步治療方案製定
超聲科隨訪期間,Ⅱ、Ⅲ區淋巴結為典型轉移表現,可以判斷為5類,超聲可以較好的判斷引流區域淋巴結(Ⅰ、Ⅱ、Ⅲ區、鎖骨上及頸部)指導活檢。治療後由於淋巴結較小,血流不易探測到,超聲造影可清楚地反映淋巴結的血供情況,來判斷是否有活性。
乳腺外科乳腺外科、、腫瘤內科該患者右鎖骨下淋巴結複發轉移,行NP方案化療2個療程後效果佳,右鎖骨下淋巴結近消失。雖然該患者已複發轉移,但考慮其較為年輕且病灶能完整切除,希望給其創造一次治愈的機會。基於乳腺癌全程管理理念,2個療程化療後行乳腺癌根治術,術後繼續行化療及局部放療。因激素受體陽性,給予內分泌鞏固治療。當前絕經前晚期乳腺癌的最佳內分泌治療方案尚不明確、循證醫學證據較少,因此仍需討論。在患者接受卵巢去勢治療後,可考慮遵循絕經後乳腺癌的治療數據及指南。其中,P025研究對比了來曲唑與TAM一線治療絕經後晚期乳腺癌的療效,能有效將中位疾病進展時間從TAM組的26周延長到來曲唑組的41周,使疾病進展風險降低30%,P<0.0001。因此,給予該例患者卵巢手術去勢+來曲唑的內分泌治療方案。
放療科該患者複發轉移後接受了手術、化療治療,但頸部及鎖骨上下淋巴結引流區既往未接受過放療,建議給予標準劑量的局部放療。但患者既往外院接受過保乳術後輔助放療,從殘留的較嚴重的遠期皮膚反應及口述的放療次數上推斷,首次放射治療規範性存在疑問,故設計放射治療野時需非常謹慎,在避免造成患者嚴重的放射性損傷的前提下,配合手術、化療等治療手段,從而更好地鞏固治療療效,降低局部複發風險。
後續治療
術後繼續行NP方案化療。2015年6月起行頸部及鎖骨上下淋巴結引流區局部放療,累計放療劑量為50Gy/25f/35d。後行卵巢手術去勢+來曲唑的內分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