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
1.第一診斷為胃癌(ICD-10:C16)。
2.行胃癌根治術(ICD-9-CM-3:43.5-43.9)。
3.腫瘤分期為T1-4aN0-3M0(根據AJCC第7版)。
(二)診斷依據。
根據衛生部《胃癌診療規範(2011年)》、NCCN《胃癌臨床實踐指南中國版(2011年)》等。
1.臨床表現:上腹不適、隱痛、貧血等。
2.大便隱血試驗多呈持續陽性。
3.胃鏡及超聲胃鏡(必要時)檢查明確腫瘤情況,取活組織檢查作出病理學診斷。
4.影像學檢查提示並了解有無淋巴結及髒器轉移;鋇餐、CT或MRI檢查了解腫瘤大小、形態和病變範圍。
5.根據上述檢查結果進行術前臨床分期。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診療指南-腫瘤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NCCN胃癌臨床實踐指南》(中國版,2012年)等。
1.胃癌根治手術(胃癌D2根治術,縮小/擴大胃癌根治術):早期胃癌或進展期胃癌,無遠處轉移。
2.胃切除範圍:全胃切除、遠端胃大部切除、近端胃大部切除、胃部分切除。
(四)標準住院日為16-18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C16胃癌疾病編碼。
2.術前評估腫瘤切除困難者可先行新輔助化療後再次評估,符合手術條件者可以進入路徑。(包括新輔助化療後符合手術條件者)。
3.當患者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4.早期患者行胃鏡下腫物切除術,不進入本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2-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糞常規+糞隱血;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消化道腫瘤標誌物、幽門螺杆菌檢查、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胃鏡、腹部及盆腔超聲(女性)、腹部及盆腔CT平掃+增強。
(4)心電圖、胸部X線檢查或胸部CT;
(5)病理學活組織檢查與診斷。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
(1)血型、交叉配血;血糖、血脂;
(2)年齡>60歲,或既往有心肺疾患病史行超聲心動圖、肺功能、動脈血氣分析;
(3)根據患者病情必要時行鋇餐造影、超聲內鏡檢查等鑒別診斷。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抗菌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4-6天(檢查齊全可提前)。
1.麻醉方式:連續硬膜外麻醉或全麻。
2.手術耗材:根據患者病情,可能使用吻合器和閉合器(腸道重建用)。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腹腔化療、腹腔熱灌注化療相關耗材及藥物。
4.術中病理:冰凍(必要時),腹腔灌洗液細胞學檢查(必要時)。
5.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九)術後住院恢複12-14天。
1.術後病理:病理學檢查與診斷包括:
(1)切片診斷(分類、分型、分期、切緣、脈管侵犯、淋巴結情況、神經纖維受侵情況);
(2)免疫組化指標,包括診斷、治療、預後相關指標,如Her2、CK等。
2.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肝腎功能、電解質,消化道腫瘤標誌物、幽門螺杆菌檢查。
3.術後抗菌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十)出院標準。
1.傷口愈合好:引流管拔除,傷口無感染、無皮下積液。
2.患者恢複經口進流食,無需腸外營養支持,滿足日常能量和營養素供給。
3.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並發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圍手術期的合並症和/或並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導致住院時間延長、費用增加。
2.胃癌根治術中,胃的切除範圍根據腫瘤部位、大小、浸潤程度等決定,可分為根治性遠端胃大部切除、近端胃大部切除、全胃切除術、胃部分切除。
3.營養不良、貧血或幽門梗阻者術前準備階段可延長7天。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3-5萬元。
下載更多附件:1.胃癌根治手術臨床路徑(2012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