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St Gallen共識:絕經前、後乳腺癌患者的內分泌治療推薦

作者:佚名 來源:醫脈通 日期:15-05-12

  日前《腫瘤學年鑒》雜誌發表了“2015St Gallen早期乳腺癌國際專家共識”(以下簡稱“共識”)中。對其中的絕經前及絕經後乳腺癌患者的輔助內分泌治療的專家共識進行了整理,以饗讀者。

絕經前患者的輔助內分泌治療

  根據最近SOFT和TEXT試驗發布的結果,專家為兩種具體臨床情況進行了治療推薦。第一種情況是一位42歲女性,淋巴結陰性,2級T1分期,ER陽性的腫瘤患者,未接受化療。絕大多數的專家將會用單藥他莫昔芬治療這樣的患者。第二種情況是一位34歲女性,淋巴結陽性,3級T1分期,ER陽性的腫瘤患者,輔助化療後仍沒有絕經。絕大多數的專家將會建議患者OFS,大部分的專家將會用OFS聯合依西美坦,而不是聯合他莫昔芬。

  更普遍的是,小組成員認為納入OFS治療的考慮因素在於:年齡35歲或更低、輔助化療後絕經前雌激素水平的持續;4個或更多的腋窩淋巴結受累。一少部分的專家會將3級腫瘤或多參數分子標記物檢測的不利結果作為OFS的適應症。

  考慮采用OFS聯合AI而不是他莫昔芬的因素是:4個或更多淋巴結受累(絕大多數);大多數可接受年齡35歲或更小;3級;或支持這種治療的多參數分子標記物檢測的不利結果。對於輔助化療後絕經前雌激素水平持續的患者是否應該用AI而不是他莫昔芬治療,專家支持和反對的比例相當。作為一個補充問題,小組成員被問及“如果你決定給予OFS治療時,你更可能會推薦他莫昔芬還是AI呢?”,大部分的人還是支持使用AI的。

  專家小組認為,如果將OFS納入治療,這種治療方案的最佳治療時間應該是5年。對於絕經前、初始淋巴結陽性或者有其他不良病理因素的患者,應當將治療方案的整體治療時間延長到10年。

絕經後患者的輔助內分泌治療

  絕經後患者可以用單藥他莫昔芬治療,關於這一點小組成員的意見幾乎是一致的。然而,幾乎所有的小組成員認為大多情況下,4個或更多淋巴結受累、病理3級、或高Ki-67是納入AI治療的考慮因素所在。同時,大部分專家認為HER2陽性也是納入AI治療的考慮因素,但是專家不認為年齡低於60歲的患者應該行AI治療。如果行AI治療,專家也幾乎一致地認為應該對更高危的患者預先使用AI治療。同時,對於是否所有的患者應該預先應用AI治療,專家的意見也是一半對一半的。專家認為,如有必要,2年後可以考慮把AI換成他莫昔芬治療。

  專家幾乎一致地認為,輔助他莫昔芬治療5年後,無論絕經狀態如何,初始淋巴結陽性的患者應該持續內分泌治療至10年,但是如果初始淋巴結陰性的患者就不必延長治療了。很明顯,大多數專家對於3級腫瘤、高Ki-67的患者和在他莫昔芬治療的5年期間內由絕經前基線變為絕經後的患者是支持延長到10年治療的。

  AI初始治療5年之後,一半專家建議行3-5年的他莫昔芬治療,另一半專家建議再行3-5年的AI治療或不再行進一步的內分泌治療。

  隨後,專家考慮了病情更加複雜的患者,這部分患者的初始5年輔助治療涉及到從他莫昔芬轉換為AI的治療。很明顯,大部分專家支持繼續AI治療直到累積AI治療五年。

關鍵字:絕經,內分泌治療,共識,乳腺癌患者,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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