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基於腫瘤相關死亡和腫瘤轉移而定義。數據來自1055例胃GIST,629例小腸GIST,144例十二指腸GIST和111例直腸GIST患者。
**這些組以及食道和胃腸道外GIST的病例數少,不足以預測惡性潛能。
臨床上以往一直認為所有GIST 均屬於潛在惡性或惡性,很可能忽略了這部分亞臨床的小GIST。2013 年版NCCN 指南首次引用AFIP風險評估分類,對胃和小腸原發局限性GIST術後複發風險進行分別評價,並首次提出胃和小腸2 cm 以下且核分裂≤5/50HPF 的小GIST均屬良性GIST。而我國2013年版GIST共識也緊隨其後,病理部分引用世界衛生組織(WHO)對GIST的定義,涵蓋從良性到惡性,同時增加了AFIP風險評估作為參考。從現有文獻中,我們不難發現,對於偶然發現的胃小GIST 報道較多,例數也不少,但其他部位小GIST 隨訪數據就較少。根據有限的資料,我們可以認為,對於胃的小GIST,若核分裂≤5/50HPF則可視為良性,無術後複發風險;而核分裂>5/50 HPF者由於病例數少而不足以評價惡性危險度,應視為潛在惡性。對於小腸和直腸小GIST,盡管病例數較少,但核分裂≤5/50HPF 也存在低度複發風險;而核分裂>5/50HPF 者盡管病例數少,但有明確複發的病例記錄,應該視為高度複發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