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NCCN非小細胞肺癌臨床實踐指南(2010版)》

作者:北京大學臨床腫瘤學院 北京腫瘤醫院胸部腫瘤內科 王誌傑 王潔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10-04-05

分期修訂

  《指南》采用了2009年國際肺癌研究學會(IASLC)推薦的最新TNM分期係統。該分期係統納入分析的NSCLC病例數達68463例,修訂主要體現在T分期和M分期中,N分期無變化,具體包括:①腫瘤≤7 cm為T2,>7 cm為T3,同時將T1和T2各分為a、b兩個亞組, 即T1a≤2 cm,T1b>2 cm且≤3 cm,T2a>3 cm且≤5 cm,T2b>5 cm且≤7 cm;②原發腫瘤所在同一肺葉內有單個或多個衛星結節由T4降級為T3,同側非原發腫瘤所在肺葉單個或多個結節由M降級為T4;③惡性胸水或惡性心包積液由T4升級為M1a,遠處轉移變更為M1b。總體分期也相應更新,T2aN0M0和T2aN1M0分別由ⅠB、ⅡB期變更為ⅡA期,T4N0~1M0由ⅢB期降級為ⅢA期(見上圖)。 

  新的TNM分期係統更好地體現了不同期別的預後差異,但因其主要建立於回顧性分析的基礎上,對預後的影響尚需後續研究的進一步驗證。 

早期NSCLC的治療

手術切除

  根治性手術是早期NSCLC患者的首選治療手段,但對部分基礎條件差的患者無法行根治性手術,若能行根治性放療或局限性手術切除,可提高其5年生存率。因此,《指南》推薦,對於Ⅰ期和Ⅱ期縱隔淋巴結陰性而因醫學原因不能手術者,可行根治性放療或局限性手術切除(2A類推薦),並對手術和放療原則進行了限定。其中,局限性手術切除包括肺段切除術(首選)或楔形切除術,僅用於三類特殊人群:①可保留肺組織很少或者因其他重要合並症而不能接受根治術;②周圍型結節≤2 cm,並至少符合組織學類型為單純細支氣管肺泡癌或CT顯示結節磨玻璃樣改變≥50%中的一項;③影像學隨診證實腫瘤倍增時間≥400天(2B類推薦)。 

輔助治療

  《指南》進一步明確了術後輔助治療的應用人群。《指南》不再推薦將輔助化療作為ⅠA期及非高危ⅠB期患者的治療選擇。ⅠA期術後切緣陽性的患者實際上仍屬於早期,二次切除成為首選的治療方式,直接同步化放療僅作2B類推薦,無論手術還是化放療後均不再建議行輔助化療。對於ⅠB期切緣陽性的治療以及Ⅱ期的輔助化療,《指南》無更新。 

  高危ⅠB在原有基礎上新增了腫瘤>4 cm、髒層胸膜受累、Nx(無法評價淋巴結狀態)三項。根據CALGB 9633研究的亞組分析結果,《指南》建議對腫瘤>4 cm的人群進行術後輔助化療。髒層胸膜受累提示手術切緣距離腫瘤偏近,可能導致切除不充分,而Nx則提示淋巴結可能清掃不足,該二人群的複發風險高於非高危ⅠB期患者,因此建議予以輔助化療,但是《指南》並未提供高級別的循證醫學證據。 

  對於有不良因素(淋巴結清掃不充分、淋巴結囊外侵犯、多站淋巴結陽性以及切緣不足)並且切緣陰性的ⅡA、ⅡB期患者的同步放化療,由於專家組意見分歧較大,《指南》中推薦級別降為3類。 

T3 Ⅱ期的治療

  《指南》中T3 Ⅱ期的概念有所拓展,包括了>7 cm的腫瘤、同一肺葉衛星結節(原屬於T4)以及直接侵犯胸壁或縱隔胸膜的T3。T3 >7(腫瘤>7 cm)、T3 satell(同一肺葉中有分開的結節)的治療模式為完全性切除+術後輔助化療。對於侵犯胸壁、縱隔或接近氣管的T3 Ⅱ期肺癌,如果術前評價為可切除,首選肺葉或全肺切除和縱隔淋巴結清掃。如果術前評價為不可切除,首選同期放化療,2~3個周期化療和40 Gy放療後重新評估手術切除可能性,如果可切除則行手術,如果不可切除則繼續放化療。 

局部晚期NSCLC的治療

  局部晚期NSCLC主要指ⅢA期、ⅢB期腫瘤,包括侵犯胸壁、接近氣道或縱隔重要髒器(T3~4),N2或N3站淋巴結陽性,以及肺上溝瘤和孤立肺結節。 

ⅢA期的治療

  ⅢA期NSCLC具有手術根治的可能,多學科綜合治療仍然為推薦治療模式,《指南》更新也集中於探討最佳治療模式。 

  對T4N0~1 ⅢA期患者,首先應由有經驗的外科醫生評價手術可能性,對可切除腫瘤的首選治療手段為手術(1類推薦),也可選擇術前行新輔助化放療或化療(2A類推薦),以達到降期及減少潛在微轉移、改善無病生存的目的。如為完全性切除,考慮術後輔助化療。如切緣陽性,推薦術後放療和含鉑方案化療。 

  N2淋巴結陽性包括兩類,一為“偶然性”N2陽性,即術前未發現而在術後病理檢查中發現陽性;另一為術前即已評價為N2陽性。對於“偶然性”N2陽性者,仍然推薦術後輔助化療序貫放療,因為局部複發是其最常見的複發模式,放療應盡早開始,實際上部分中心的術後放療照射野包含了切緣以減少局部複發。基於此,《指南》將原術後“縱隔放療”中的“縱隔”二字刪除,改為“術後放療”。對於術前即已評價為N2陽性者,《指南》重新闡述了T3N2M0的治療,對T3>7仍然建議在新輔助化放療或誘導化療後進行手術可能性評估,而對其他T3N2M0則推薦行根治性同步化放療,不再中途進行手術可能性評估。研究已證實,對N2陽性的NSCLC,誘導化放療後外科切除不能提高總生存率,亞組分析顯示,接受肺葉切除者生存優於直接同步化放療,但全肺切除者生存則劣於直接同步化放療。因此,《指南》不再推薦對這部分患者考慮手術。 

ⅢB期的治療

  《指南》采用了新TNM分期係統,對ⅢB期NSCLC的表述也有了相應更新,主要包括:可切除不伴衛星灶的腫瘤(T3~4N0~1M0)進入ⅡB或ⅢA期,伴胸腔積液的腫瘤進入Ⅳ期,不伴胸腔積液、不可切除的腫瘤以及N3腫瘤仍為ⅢB期,這四部分的處理與2009版NCCN指南基本一致。原可切除伴衛星灶的NSCLC,根據衛星灶所處肺葉不同分別進入ⅡB、ⅢA或Ⅳ期,其治療見肺結節部分。 

肺上溝瘤的治療

  肺上溝瘤位置較為特殊,因此被單獨列出。腫瘤若直接侵犯脊柱或椎管、臂叢神經上幹(頸8或以上)或包繞鎖骨下動脈為T4,而無上述證據時則為T3。由於T3或T4有時難以區分,所以2009版NCCN指南未將二者區別對待。但實際上,T3期肺上溝瘤是明確可切除的,因此,《指南》對這部分腫瘤單獨列出了治療流程,即同步化放療後行手術切除,並序貫輔助化療。T4期肺上溝瘤則被分為可能切除和不可切除兩組,後續的治療流程與2009版NCCN指南一致。 

肺結節的處理

  肺內的轉移性結節雖稱之為“轉移”,但與惡性漿膜腔積液或其他髒器轉移相比,預後明顯不同,可手術切除,有治愈的可能。根據新分期係統,《指南》將肺內的轉移性結節細分為三種:與原發灶同一肺葉(T3)、同側肺但不同肺葉(T4)以及對側肺內轉移(M1a),並分別提出了治療原則。 

  對於前二者,如果原發灶可切除,《指南》推薦行手術治療,對術後切緣陰性者行輔助化療,對切緣陽性、能耐受者建議行同步化放療。對於對側肺內轉移,《指南》推薦了兩種治療模式。一為術前行新輔助治療(包括誘導化放療或誘導化療),術後切緣陰性者可觀察,或根據患者對術前化療的敏感性和耐受性選擇輔助化療方案;切緣陽性者若術前未行放療,術後應先行放療,否則進行挽救化療。另一為直接手術治療,對術後切緣陰性者行輔助化療,切緣陽性者則行同步化放療序貫化療。對於孤立性肺轉移,如果原發灶和轉移灶均可治愈,《指南》推薦均按原發癌分別進行處理。 

複發和轉移性NSCLC的治療

  由於惡性胸腔積液或心包積液的治療和預後與晚期NSCLC更加接近,因此新TNM分期係統將其列為Ⅳ期,其處理原則也與步更新。 

孤立髒器轉移

  眾多研究證實,孤立的腦轉移可以從手術中獲益,加用全腦放療(WBRT)能延長總生存期,因此《指南》將手術切除腦轉移灶+ WBRT列為1類推薦。一項薈萃分析顯示,對於有1~3個腦轉移灶的患者,WBRT後加用立體定向放射放療(SBRT)可以延長總生存期,但有可能增加神經係統損傷,這方麵證據尚不充足,因此《指南》將WBRT後加用SBRT僅作為2B類推薦。對於不能接受腦轉移灶手術的患者,仍然推薦給予SBRT ±WBRT(2A類推薦)。 

  孤立的腎上腺轉移約占肺癌病例的33%,關於是否可先行轉移灶切除,專家組分歧較大,因此《指南》仍作為3類推薦。另外,由於放療(三維適形放療或SBRT)或射頻消融對於不能手術的早期肺癌可以帶來積極的生存獲益,因此《指南》對腎上腺轉移灶的處理由“切除”改為“局部治療”,即除手術之外尚可選擇放療或射頻消融等治療方法。 

  對於解剖學上可切除但由於其他原因無法手術的患者,《指南》建議采用SBRT處理原發灶,但由於尚缺乏高級別的臨床證據,因此僅作為2B類推薦。對於解剖學上不可切除者,《指南》無更新。 

一線治療

  近年來,隨著諸多臨床研究結果的公布,Ⅳ期NSCLC一線治療的選擇範圍明顯擴大。《指南》根據患者體能狀況(PS)對一線治療做出了相應推薦。 

  對於PS為0~1的晚期NSCLC有5種推薦:化療(1類推薦)、對適合人群的貝伐珠單抗+化療(2A類推薦)、對適合人群的培美曲塞+順鉑(1類推薦)、西妥昔單抗+長春地辛/順鉑(2B類推薦)、對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突變者的厄羅替尼(2A類推薦)。在前四條推薦中,《指南》基於研究數據更新對部分適合人群及推薦級別進行了修改,例如,將“無腦轉移”從貝伐珠單抗適合人群中去除,明確指出培美曲塞+順鉑不適用於鱗癌患者,西妥昔單抗聯合化療的推薦級別降為2B類。《指南》再次明確推薦對EGFR突變者使用厄羅替尼。已有多項研究證實,EGFR突變者接受吉非替尼或厄羅替尼一線治療可能獲得較好療效。來自亞洲的IPASS研究顯示,EGFR突變者接受吉非替尼一線治療的疾病進展風險較紫杉醇+卡鉑治療低,但無突變者則相反。 

  對於PS≥2的晚期NSCLC,《指南》主要有兩方麵變化。首先,對於PS為2的患者,可選擇鉑類為基礎的兩藥聯合化療,但應選擇性給予足量順鉑,因為這部分人群對化療的耐受性可能較差。其次,IPASS研究的入組患者中包括了PS=2的晚期NSCLC患者,這部分人群若存在EGFR突變,一線使用吉非替尼仍可獲益。另外,日本的一項Ⅲ期研究顯示吉非替尼一線治療獲益同樣存在於PS為3~4的人群。由於吉非替尼在美國未上市,因此《指南》推薦同類的厄羅替尼一線用於EGFR突變的PS≥2的晚期NSCLC患者。從《指南》看,厄羅替尼適用於EGFR突變的各種PS評分的患者,但數項研究結果顯示,KRAS突變的患者不能從EGFR酪氨酸激酶抑製劑(TKI)治療中獲益,因此《指南》再次強調對於這部分人群應首先考慮厄羅替尼之外的治療。 

維持治療

  由於一線化療僅持續4~6個周期,後續是觀察還是維持治療成為近年關注焦點之一,諸多的臨床試驗也應運而生。《指南》根據這些研究結果指出,維持治療或觀察均為可行,並將維持治療分為兩類:①繼續維持治療,指在一線治療4~6個周期之後,如果無疾病進展,使用至少一種一線治療曾用藥物進行治療;②換藥維持治療,指在一線治療4~6個周期之後,若無疾病進展,使用另一種不包含在一線方案中的藥物進行治療。目前尚無證據支持傳統的細胞毒藥物可用於繼續維持治療。基於ECOG 4599、FLEX、JMEN研究,《指南》推薦的繼續維持治療藥物包括:①貝伐珠單抗(1類推薦),但須在4~6個周期含鉑兩藥化療聯合貝伐珠單抗治療後使用;②西妥昔單抗(1類推薦),但須在4~6個周期順鉑+長春瑞濱聯合西妥昔單抗治療後使用;③培美曲塞(2B類推薦),僅針對非鱗癌患者。對於換藥維持治療,《指南》推薦級別均不高:①培美曲塞(2B類推薦),僅針對非鱗癌患者;②厄羅替尼(2B類推薦);③多西他賽(3類推薦)。前二條推薦證據來自JMEN研究和SATURN研究。多西他賽維持治療的證據不足,專家組意見分歧較大。 

二線治療

  厄羅替尼已被《指南》推薦用於EGFR突變患者的一線治療,那麼失敗後治療方案如何選擇,目前尚無高級別的循證醫學證據可供參考。由於鉑類是治療NSCLC的主要用藥,其療效明確,輕易放棄會比較可惜。因此,專家組認為一線厄羅替尼治療進展後可選擇含鉑的兩藥聯合方案(2B類推薦)。另外,BR.21研究亞組分析顯示,EGFR突變患者有可能從厄羅替尼二線治療中獲益,而且獲益人群包括PS為3的患者,因此,專家組認為PS=4的患者也可能會從中獲益,但僅限於EGFR突變的人群。 

  培美曲塞二線治療療效與多西他賽相當,但不良反應較少,《指南》指出培美曲塞用於腺癌和大細胞癌患者的治療優於多西他賽。 

  美國國立綜合癌症網絡(NCCN)製定的臨床實踐指南是目前我國腫瘤診療的主要參考指南。隨著最新的非小細胞肺癌(NSCLC)循證醫學證據的公布,《NCCN非小細胞肺癌臨床實踐指南(2010版)》(以下簡稱《指南》)也進行了相應的更新。下麵就《指南》的更新作簡要概述。 

檢查及隨訪

  《指南》對這部分的修改不多,主要包括三個方麵:①擬行手術的周圍型孤立性癌結節,發生淋巴結轉移的幾率很低,應避免行術前有創檢查,因此《指南》推薦對這部分人群首選在術中進行支氣管鏡檢查,但出於謹慎,僅限於IA期(周圍型T1abN0)人群;②支氣管內鏡超聲-透壁針吸活檢(EBUS-TBNA)已經被證實在疾病分期和縱隔病灶診斷方麵具有優勢,與CT及正電子發射斷層成像(PET)相比具有更高的敏感性和特異性,因此《指南》建議在對Ⅰ期和Ⅱ期患者治療前的評估檢查方法中增加該檢查(2B類推薦);③由於目前尚無有力證據支持PET或腦MRI用於常規隨訪,因此《指南》不推薦這兩項檢查用於常規隨訪。 

  在新的NSCLC TNM分期係統公布後,2010版《指南》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麵”。基於一些高級別的循證醫學證據,《指南》推薦了許多新的治療方式,但仍有相當一部分未達成共識,尚需要更多的臨床試驗驗證和支持。當然,對於《指南》更新,國內學者也應該選擇性地接受,在製定中國版指南時參考更多國內研究的證據,以更好地適用於中國人群。

關鍵字:非小細胞肺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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