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汕頭大學醫學院附屬腫瘤醫院的研究人員的一項研究顯示,非手術治療食管癌臨床分期草案T分期可以較好地反映預後,N分期標準存在不足。建議將有胸段食管癌胸廓入口以上單純食管旁小淋巴結轉移(最長徑<10mm)者定義為N1。該研究發表於2012年第5期《中國腫瘤》。
該研究旨在對中國《非手術治療食管癌臨床分期標準(草案)》進行驗證,為該草案進一步修訂提供依據。
陳建洲等研究人員收集2005~2006年行根治性三維適形放射治療的食管癌患者236例,頸段25例,胸上段76例,胸中段118例,胸下段17例。放療中位劑量64Gy(50~74Gy),其中有76例(32.2%)接受了以鉑類為主的同期化療。根據分期草案的標準進行T、N及臨床分期,比較不同分期與總生存率的關係。
結果,73例生存患者的中位隨訪時間為50(10~72)個月,5年總生存率為26.2%。236例患者中,T1、T2、T3和T4的5年生存率分別為100%、35.2%、24.3%、19.8%,生存曲線均無交叉。N0、N1和N2的5年生存率分別為50.7%、16.5%、23.7%,其中N2組與N1組生存曲線存在交叉。Ⅰ、Ⅱ和Ⅲ期5年生存率分別為50.7%、0和23.7%,Ⅱ、Ⅲ期生存曲線有交叉。有30例胸段食管癌存在胸廓入口以上食管旁小淋巴結轉移(5mm<最長徑<10mm),如將這部分患者N分期定義為N1,則N0、N1和N2的5年總生存率分別為34.3%、26.6%和19.4%,各期生存曲線均能很好分開;由此定義的臨床分期Ⅰ、Ⅱ和Ⅲ期5年生存率分別為50.7%、31.2%和20.7%,各期生存曲線均能很好分開。